泉州:男子骗色骗财致人自杀 一审获刑九年六个月

海峡导报

打着婚恋借口,25岁男子陈某接触多名适婚女性,骗色骗财,连女生周边亲戚好友也顺带骗一圈,骗不成直接盗窃,盗窃不成冒用女生身份疯狂申请网贷套现。其间,致其中一名女生怀孕,另一名女性差点自杀身亡。昨日,记者从晋江法院了解到,该案于近期审结。被告人陈某犯诈骗罪、盗窃罪、信用卡诈骗罪,数罪并罚,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八千元。

晋江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8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陈某以“陈某毅”名义与女子林某交往,以要订婚买戒指等为由,骗取林某母亲5800元及金戒指1枚。两人相处期间,陈某拿走林某身份证、银行卡、手机等,并屡次殴打威胁林某。而后林某意外怀孕,陈某竟冒用林某名义,以“看病、打胎”为由,通过QQ、微信向林某的好友借钱。

2017年6月,陈某通过手机陌陌软件以“陈某毅”名义结识女子廖某,两人以恋人身份相处。随后,陈某以“借卡转钱”为由,骗取霸占廖某一张银行卡并消费卡内2.7万元存款。2017年7月,陈某通过陌陌软件以“陈某毅”名义结识女子张某红,两人以恋人身份进行交往。而后,陈某盗走张某红手机,转走其支付宝余额1000元,并利用张某红名义套现“花呗”1万元。

2017年9月至10月,陈某经朋友介绍,以“陈某毅”名义结识女子吴某,两人以恋人身份交往并同居。其间,陈某一直控制住吴某手机及银行卡,并多次言语威胁殴打吴某。后来,吴某求助好友,才从陈某手上拿回手机和银行卡。最后,吴某发现陈某以自己名义欠下巨额债务后,曾割腕自杀,幸被工友抢救。

晋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数额巨大财物;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还冒用他人信用卡,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盗窃罪、信用卡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黄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