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情况开展自查自纠

泉州晚报

责令整改缓建、缩建、停建、不建和建而不交等问题

本报讯(记者谢曦)城镇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是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民生工程补短板的重要任务。市住建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各地住建部门对2011年1月1日以后开工建设的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情况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摸清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情况是否符合设计施工和竣工要求或存在缓建、缩建、停建、不建和建而不交等问题,并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责令整改。

各地住建部门将加强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筑设计、施工建设、验收、移交的监管落实。通知要求,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要严格按照规划部门下达的指标和土地出让合同要求及有关标准进行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设计和图审;在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工程质量安全规范标准和施工图纸完成全部建设任务;配套幼儿园必须与住宅小区首期项目同期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各地住建部门对存在配套幼儿园缓建、缩建、停建、不建和建而不交等问题的,应予责令整改,在整改到位之前,不得办理竣工验收相关手续。

市住建局将加强对各地、各有关单位开展自查、摸排、整改等环节的督导和评估,并适时针对重要城镇小区和工程建设管理关键环节进行抽查,对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未按规定标准配套建设幼儿园抢办竣工验收的项目责任单位将交由有关部门追究其应负责任。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