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悔莫及!朋友圈辱骂交警 南安一女子被拘留五日

东南早报

女子辱骂交警被拘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宣泄个人情绪也不能触及法律,否则得不偿失。这不,南安的郑某就因为自己不理智的行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2月20日,南安市公安局溪美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溪美一女网民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辱警信息。经初步调查,该女网友因涉嫌违反交通法规在长安街与环城西路交叉路口被交警依法查获后,心生不满,在朋友圈上发布辱骂正当执法民警的不当言论,其内容言语粗俗不堪。该消息经转发传播后,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接报后,民警迅速对案件进行调查。经调查,警方很快锁定发布辱警信息的违法嫌疑人郑某(女,29岁,南安溪美人)。根据郑某交代,20日下午3时许,郑某因涉嫌无证驾驶电动车、未戴安全头盔后被南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交警中队依法查获。心生不满的郑某便在朋友圈发布了辱骂执法交警的视频和文字。

经警方批评教育,郑某意识到了自己违反交通法规还发布辱骂执法工作者言论的错误,其表示十分后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郑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2月20日,南安市公安局依法对郑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记者苏玮杰 通讯员李殷白 陈小东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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