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200个村庄拟被命名为“福建省森林村庄”!
有你家乡吗?
18日,福建省林业局发布一则公示
一起来看——
关于拟提交审定福建省森林村庄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绿化委员会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百城千村”绿化美化宜居工程实施方案》(闽绿委〔2018〕9号) 精神,经村庄自查达标、县级初审合格、市级验收推荐、省级复核通过,拟将各地2018年推荐的邵武市大埠岗镇竹源村等200个村庄提交省绿化委员会、省林业局审定,命名为“福建省森林村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2月18日至2月22日,如有异议请电告或函告福建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10号,邮编:350003,联系电话:0591-87839245)。
福建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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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22年底,全省计划建成“福建省森林村庄”1000个以上
省绿化委员会、省林业局决定,从2018年起,在全省组织实施“百城千村”绿化美化宜居工程。一起来看千村方案——
目标任务:
在现有“绿色村庄”“美丽乡村”等基础上,改造提升一批,新建打造一批,至2022年底,全省计划建成“福建省森林村庄”1000个以上。其中:计划2018年建成200个以上,2019-2020年每年建成300个以上,2021-2022年每年建成100个以上。
实施步骤:
申报建设
“福建省森林村庄”实行申报制,每年组织一次申报工作,福建省辖区内的行政村村民委员会均可申报。各行政村对照《福建省森林村庄评价指标表》和相关要求,向县级绿化委员会、林业主管部门申报建设。
县级初审
建设村庄经自查确认达标后,及时提报县级绿化委员会、林业主管部门初审。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应根据初审情况写出推荐报告,并整理出反映创建成果的电子数码照片(每村10张以上),及时报送市级林业主管部门。推荐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本辖区省级森林村庄建设基本情况、总体评价(含亮点和问题)、初审结果(含各村主要指标数据一览表和经排序的推荐村庄名单)等。
市级验收
市级绿化委员会、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核查验收本辖区的省级森林村庄建设工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验收组,每个县抽取不少于50%的初审合格村进行现场核查验收。
省级抽查
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采取抽查的方式,组织对各地申报推荐情况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确定候选村庄名单。各地当年推荐的村庄通过省级复核,但因名额限制未列入当年候选村庄的,优先列入次年的候选村庄。
审定命名
候选村庄经省林业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无异后,提交省绿化委员会、省林业局审定。通过审定的村庄,由省绿化委员会、省林业局命名为“福建省森林村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