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潜规则” 河南一村72户贫困户仅4户“真贫”

中国纪检监察报

敢在扶贫中搞“潜规则”必付代价

“薛寨村在新班子上任之前评定的72户贫困户中,有68户是错评,只有4户是真正的贫困户。低保户146户大部分是买卖得来的。”日前,媒体披露了河南省周口市扶沟县葛店乡薛寨村以往在扶贫领域中的乱象——“贫困户靠关系,低保靠买卖”。基层扶贫领域中的这类“潜规则”,在不同地区均有不同程度体现,究其原因就在于基层监督不健全,权力运行不透明,村干部的权力得不到有效约束。

村级组织本应成为扶贫脱贫的重要堡垒,然而,却有一些村干部自认为手握权力,在贫困户、低保户认定中任性妄为,或是私藏指标、暗度陈仓,或是买卖指标、从中牟利,等等。如,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中和镇立脚村党支部原书记欧阳四清在担任村综治专干、村主任期间,以办理低保需要开支为由索要好处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再如,新疆阿克苏市依干其乡托万克乔格塔勒村党支部副书记吐尼亚孜·艾赛提搞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在其负责为贫困户安装取暖锅炉工作期间,将不符合条件的亲属纳入贫困户名单,免费安装锅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现实中,扶贫领域之所以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弊病。一方面,有的村干部为自己打“小算盘”,有了好处抢先占、优先照顾自己人,将扶贫信息藏着掖着,使一些真正困难的群众始终蒙在鼓里。另一方面,也有个别群众面对“潜规则”顺水推舟,想法子、找门路,用财物来交换指标。这些都成为了扶贫“潜规则”滋生的温床,让那些不符合条件的人伪装成贫困户、低保户,瓜分扶贫“奶酪”、蚕食群众利益。

党和国家的好政策不是个人兜里的“私货”,私心作祟,将扶贫工作当成做人情、得私利的工具,不仅会破坏良好社会风气,而且会严重啃食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当前,脱贫攻坚工作已经进入关键阶段,目标和任务越加清晰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对那些妄图瞒天过海、胆敢损公肥私者,要从严从速查处、绝不手软,让假扶贫者受到纪法的严惩。(佘子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