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春晚明星同款”走红,侵权问题不容忽视
山寨明星同款走红,背后是明星肖像权与被山寨厂家商标专用权、外观设计专利权难以得到保障的尴尬现实。
央视春晚播出后,记者发现电商平台上不少商家蹭热点,以“李思思同款荧光口红”“马丽同款大衣”为推荐语来推广商品,其中不乏山寨产品。
山寨“明星同款”出现在电商平台的现象其实早已有之。其实,消费者在购买的同时也心知肚明,这些所谓的山寨“同款”,只是“样子货”。与明星所穿戴的物品比起来,这些“同款”只是在颜色、样式、款式上的“照虎画猫”,在质量、质感上显然无法与真品相提并论。
如此看来,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这种商业行为,颇有“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之感。但是,二者的你情我愿之间,却是明星肖像权与被山寨厂家商标专用权、外观设计专利权难以得到保障的尴尬现实。长此以往,显然不利于对品牌的保护。
此外,虽然消费者想少花钱赶时髦、追赶潮流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从长远来看,并非一种理性的消费行为。比如,“李思思口红”走红后,从电商平台9.9元、41.9元就能购买到同款产品,但是一分钱一分货,如此低价购买的产品是否质量过关,也值得引起警醒。
对于这种行为,电商平台也该引起重视,加强监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一步规范商家的行为,保护消费者利益。
□飘雪(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