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黄涉暴”内容死灰复燃,短视频“最严新规”下竟有平台顶风作案?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为营造清朗网络空间,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于1月9号发布了《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和《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其中,《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包含100条审核标准,堪称短视频史上最严新规。
然而,新规出台还未满月,但是在软件使用过程中,用户发现不少短视频手机应用存在违规现象,例如“标题党”、“充满性暗示的题图”、“涉黄涉暴”内容等等。“最严新规”之下,短视频平台为何还“顶风作案”?
“最严新规”不具备法律强制力 举报途径有限违规内容屡禁不止
“性感美女撩男,果然一气呵成”、“美女衣服瞬间没了,看的路边的人都惊呆了”、“老板跟小三在办公室偷情,太可耻了”……
听到诸如此类的标题是不是让您面红耳赤、直呼下流?这些内容不是来自于盗版小说、也不是非法网站、更不是无人关注的路边小卡片。而是拥有合法资质、正规备案、几百上千万甚至过亿用户的短视频手机应用软件。
记者从手机应用商店中下载了排名靠前的多个短视频手机应用软件,在小米快视频、哔哩哔哩、好看视频等多个短视频应用软件中均发现了违规内容,涉及标题党、色情以及不适宜未成年人等多个方面。
记者试图向平台举报违规内容,但发现举报渠道十分闭塞:这些软件根本没有客服电话,只能通过软件内部逐级去寻找反馈途径,且大部分都是机器人客服,不管你提交什么内容,都只会收到一个机械的固定回复,举报后违规视频仍能被正常搜索和播放。只有哔哩哔哩平台内置了文字的人工客服,在记者提供了相关链接后进行了即时封禁。
1月9号,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的《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内容细致、具体,整整100条,被称为短视频史上最严新规。在如此高压之下,为何短视频平台仍“顶风作案”?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屾山告诉记者,发布的新规仅属于行业内的一个规范,约束力有限:
“这两份文件属于行业内的一个规范,它的约束力只局限于在它行业协会内的成员,不像法律一样具有强制力,或者说是能够像行政处罚一样进行处罚,处罚了的话,会员可能说会接受,也有可能说不接受,这些可能对于这些平台并不具有特别强的约束力或者说是威慑力。”
短视频行业天然难监管 应当从源头治理建立信用机制
除了平台自律不够,他律威慑力又有限之外,短视频行业的一些天然特性也使得监管存在各种困难。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向记者解释:“但是短视频平台它跟普通的平台不一样,它是网络服务提供者,它只是提供技术服务,那视频都是网民、用户自己上传的,所以这是一个难点。”
平台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视频内容大部分来自于用户上传,当用户达到一定基数,每天百万甚至千万的视频内容,客观上给审核带来了极大困难。对此,不少学者认同应该把《细则》和《规范》的精神运用到算法中去,让算法拥有“价值观”,朱巍介绍道: “这种价值观有很多方面,其中一个底线性的东西就是法律规定,这个法律要广义理解,包括法律,包括条例,也包括政策性文件,这些部门规章也都算在内,他应该把这个规章这些制度强化到运用到算法之中去。这是一块儿,另外一块儿是短视频的人工审核的尺度还要从严,因为短视频平台发展到现在已经好多年了,不是一个新事物了。”
靠平台方单方面的审核毕竟不是长久之计,更重要的是从源头进行治理,朱巍认为对违规上传者的内容进行下架,建立信用机制,累积到一定程度进行封禁可能更有威慑力。如果平台最终仍然无法有效处理违规内容,相关部门就需要考虑对规范的层级进行升级。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屾山提出:“那如果说是想要对平台起到威慑的这种约束力,其实可以考虑对于行业内制定的这种相应的规则和规范,上升到部门规章或者是政府的行政命令这样的层级上来,这样的话是有法律和行政规章在背后做着强制力的这种保障,如果说平台一旦违反了的话,那么是可以采取行政处罚这样的一个措施。那行政处罚显然是比行业处分要更有威慑力,也更具有法律效力的。”
此外,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还认为,短视频平台正在发生演变,朝着视频直播以及和电子商务结合的方向去发展,这期间又会衍生出很多问题,对此,朱巍解释道:“第一个发展方向是短视频和直播结合,现在这个已经搞得很火了。直播的监管比短视频还要难,因为它是即时性的,里边的举报和瞬间的活动截屏要有证据,所以这个要和技术结合起来。另外一点就是短视频和电子商务起来了,利用直播平台在卖相关产品的时候,虚假宣传和夸大宣传,而且卖的是没有资质的三无产品这种情况很多。所以下一步对短视频的治理,可能还要通过《电子商务法》,得有一个综合治理的过程。”
对于新规刚发布不久,短视频平台仍“顶风作案”的现实情况,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将如何处置?中国之声也将继续关注。
央广记者:常亚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