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旧奶瓶引出跨省贩卖女婴案
7人团伙被湖北警方抓获 曾贩卖4名女婴获利约8万元 其中最小的出生仅3天
近日,一则“贩婴团伙已卖4婴,被查时女婴脐带还没掉”的视频在网络热传。北京青年报记者从湖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随县大队了解到,视频内容发生在2018年12月14日下午,湖北省高警随县大队三名执勤民警在鄂豫省际卡口查获一起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车内三名男子带着一名未剪掉脐带的婴儿。
民警给被贩卖婴儿喂奶
涉嫌贩卖婴儿的三名男子
警方查获的贩卖婴儿团伙使用的婴儿产品
事后经侦查,这三名男子是贩婴团伙成员,自2018年11月至被抓获,该团伙已经作案3起,贩卖4名婴儿,获利约8万元。近日,湖北随县警方经过二十多天的侦查,将贩婴团伙其余4名成员抓获,目前7名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北青报记者了解到,此前,在高速上被解救的女婴现在当地接受救助。
事发
三人高速无证驾驶被查
车内女婴引起民警怀疑
2018年12月14日下午5时许,在许广高速鄂豫省界收费站随县段,湖北省高警随县大队民警在检查一辆浙江号牌的小车时,发现驾驶员张某存在无证驾驶的嫌疑,遂对该车进行详细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从车上下来的男子黄某用身体挡着民警,似乎不想让人靠近车辆。民警起疑后强行推开车门,发现后排座椅被拆掉,铺了一些被褥,上面躺着第三名男子刘某,他怀中抱着一个脐带还留在肚子上未被剪掉的婴儿。
关于“孩子是谁的”的质问,黄某称,2018年12月13日下午,他在砚山县墨山公园散步的时候,在墙根处发现了一个箱子,里面放着一个女婴,觉得孩子太可怜了,就准备带回老家抚养。捡到孩子后,他打电话通知了朋友张某和刘某。
孩子是什么时候捡的,如何捡的,三名男子在接受单独询问时,回答的内容并无矛盾之处。
细节
旧奶瓶成关键线索
三人承认贩卖婴儿
没有矛盾点的问话仍然没有打消民警的疑虑,在仔细搜查车辆后,民警发现了奶粉、尿不湿等婴儿用品,还有一个旧奶瓶。
民警推测,如果孩子是刚捡到的,那么奶瓶、奶粉这些东西应该是临时买的,都是新的才对,但奶瓶为什么是旧的?难道是“预料”到要捡孩子吗?
于是,民警将三人带至随县公安局淮河派出所留置盘问。民警推断,如果是贩卖儿童,手机肯定会留下蛛丝马迹。同车的张某和刘某的手机没有查出什么线索,黄某则称自己的手机在云南被偷了。但在此前的供述中,三人还说捡到孩子后曾用手机联系,这与丢手机的时间不吻合。民警判定三名男子撒谎了。
随后,民警在高警大厅的饮水机后面发现了黄某藏起来的手机,从中查到了黄某和云南文山苗族壮族自治州沈某的聊天记录,是关于婴儿的身体和价格的情况,此外还有黄某和河北定州“下线”崔某关于婴儿在当地售卖的记录情况。
在证据面前,三名男子对跨省贩卖婴儿的罪行供认不讳。
进展
跨省贩卖4女婴
最小的出生仅3天
经过进一步讯问,黄某交代,2018年11月30日,他邀张某、刘某一起到云南贩卖婴儿。此前,黄某已与云南的上线沈某联系好。黄某驾驶购买的二手车从河北定州出发,来到云南省文山自治州砚山县那酒镇。三人在沈某带领下游玩了几天,12月13日,沈某就将三人带到大山里面一住户家中以2.4万元的价格购买一名女婴。交易成功之后,黄某等人驾车回河北途经随县,不料被高警随县大队现场查获。
了解情况后,随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工作。12月23日,专案组一行7人赶往河北,将同案的另两名嫌疑人抓获归案。12月29日,河北一名嫌疑人投案自首。今年1月6日,云南的上线沈某落网。截至1月6日,随县公安局已抓获系列贩卖儿童案7名嫌疑人。
此前,该团伙曾有多次贩婴记录。2018年11月3日,黄某和云南的上线沈某通过网络联系购买婴儿事宜,沈某说云南那里有一名女婴之后,黄某就驾车和乔某、张某一起从河北省出发来到云南花3万元从沈某手中购买一名女婴。
返回河北定州后,黄某就联系崔某转卖,崔以6.3万元的价格购买并转手以7.6万的价格倒卖给当地一户居民收养。
以同样的方式,2018年11月14日,黄某花6万元从沈某手中购买两名女婴。返回河北定州之后,黄某就联系赵某和苏某进行转卖,因一名女婴检查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经苏某介绍转手以3万元卖给别人,另外一名女婴以6.5万元经赵某介绍转手出卖。
民警调查发现,这个团伙自2018年8月份谋划开始到被抓获,已经作案3起,贩卖了4个女婴,最大的出生10天,最小的出生仅3天。
揭秘
拥有完整利益链
自称在做“好事”
警方调查发现,贩卖团伙分工明确、利益链条分明。团伙之中有跟外省人贩子联系的接头人、有跟买方接触的介绍人,还有人专门为团伙成员提供食宿等帮助,不同分工从中获利程度也各不相同;而买方大多住在河北定州农村一带,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小孩,想买个孩子抚养。
在这个庞大的贩卖婴儿的团伙中,43岁的河北定州人黄某,是“核心人物”,也是联络人。黄某之前在定州当地开有一个废旧轮胎加工厂,张某、乔某、刘某都在他厂里打过工,彼此熟悉。2018年7月厂子关停,欠了不少债。
在办厂期间,黄某认识了绰号“胖子”(已被抓)的人,知道他干的是贩卖婴儿的生意。在他的介绍下,认识了云南的上线沈某。债务压身的黄某想到贩卖婴儿来钱快,便联系了云南的沈某,干起了违法生意。
2018年11月以来,黄某负责从云南“上线”沈某手中接取被卖婴儿,再将这些孩子贩卖到河北定州、石家庄等地。张某、乔某、刘某都是黄某雇请的帮忙运送婴儿的,包吃包住,运送一次一人可得1000元。
崔某、赵某和苏某均为黄某的下线,每次黄某从云南将孩子抱回来后,黄某就联系他们,在得知老乡、熟人有想要买小孩的想法后,这些线人就在中间奔走,把小孩介绍到买主手里。交易一个小孩,“下线”可从中获利10000元左右。
在归案后,黄某交代,他参与贩卖儿童是出于“好心”,“这些孩子的家都很穷,父母没钱养,自愿卖掉孩子。”黄某说,他们从来没有用欺骗或者偷抢的方式去找孩子,孩子父母是自愿的。他认为自己是在做“善事”,因为经过他们从中的“帮忙”,孩子被卖到河北家庭条件好的人家,这对孩子以后的成长都有好处,所以这就是他们的“好心”。
办案民警告诉北青报记者,参与贩卖儿童的人中,绝大多数人的观点都与黄某相似。他们很多人法律意识淡薄,认为充当了“送子观音”的角色。
目前,参与贩卖婴儿的团伙7人已被刑事拘留,曾被贩卖的女婴因中间几经介绍人“倒手”,加上孩子刚出生就被抱走,辨认难度大,案件后续正在进一步的办理中。文/本报记者 张香梅
供图/湖北省高警随县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