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作为共享经济的一种新形态,方便了居民的出行,缓解了城市公共交通压力,倡导了一种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有利于建立一个低成本高效率的社会。但与此同时,共享单车的出现也暴露了不少问题。为此,民建泉州市委会建议,提高共享单车准入门槛,出台规范条例,进行规范管理。(记者曾聪虹)
共享单车挤占人行道(资料图片)
记者了解到,目前共享单车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产能过剩,共享单车投放数量过多,远超出市场实际需求与城市空间容量承载力,造成大量的社会资源浪费;无序竞争,地方没有相关的管理规范,共享单车经营公司的市场准入门槛低,公司运营、秩序管理上无章可寻,经营者追名逐利、恶性竞争,不利于共享经济的健康发展;人行道、盲道、城市公园绿化带、写字楼、车库乃至交通主干道等地方都可见随意摆放的空车及尚未回收的坏车,造成城市堵乱现象,严重影响市容市貌、交通秩序。
因此,民建泉州市委会建议,加强共享单车管理的地方立法。完善经营公司市场准入规则,提高准入门槛,加强经营公司的共享单车管理立法。共享单车经营公司在进入泉州市场时,应依法先向当地的县(市、区)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公共事业管理部门报备所需材料(共享单车的规格型号、数量、安全性、市场调研报告、共享单车管理规范及反馈整改措施等),备案通过后,方能在泉州城市区域内投放共享单车。建议由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公共事业管理部门出台规范条例。一是规划划定共享单车停放区域,以便民、不影响人行道交通以及城市空间容量承载力等作为主要考虑因素;二是制定共享单车经营公司在泉州区域范围内的年度考核制度,对于无序竞争无序管理的公司、考核不合格且整改后仍不合格或连续两年考核排名末位的公司进行淘汰、市场禁入;三是委托第三方对共享单车投放在泉州市各区域的总数量进行评估,若评估报告认定投放数量超出市场实际需求与城市空间承载力,则超出的共享单车数量按各公司在市场中投放数量同比例收回。
此外,建议交通执法主管部门在城市执法的过程中,发现乱堆放、挤占交通主干道、人行道等公共区域的共享单车应及时进行搬离,放置于公共停放区域,并通知该经营公司到相关部门缴纳费用(运输费、停车费、保管费等必要费用)与罚款。同时,加强监督,设立投诉举报箱。对于被投诉较严重的公司,由交通主管部门、公共事业管理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要求整改,直至停止在泉州市场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