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部门五措并举 泉州猪肉价格出现小幅回落

东南早报

近期,不少市民反映市场上猪肉价格上涨,“猪肉都快吃不起了”。昨日,记者从物价部门了解到,市区猪肉价格已出现小幅度回落。之后,泉州市将严格执行准调证明制度,继续对跨县调运生猪、跨设区市调运生猪产品实行准调制度,猪肉紧缺的情况有望得到缓解,价格也将继续回落。

昨日记者在东美农贸市场看到,猪肉价格已有所回落。

猪肉价格小幅回落

据泉州市物价局发布的市区主要生活必需品零售价格监测日报显示,连涨数日的猪肉价格出现小幅回落,精瘦肉24元/斤,跌幅4%,排骨34元/斤,跌幅2.86%。

昨日,记者走访市场发现,部分摊贩的精瘦肉价格在23元/斤左右,有些摊贩排骨只要30元/斤。“之前,猪腿肉的价格几乎在15元/斤以内,精瘦肉也没有破20元/斤,一般在18元/斤左右。”北门街一猪肉摊的店主告诉记者,前几天价格最高峰时,不少市民吐槽贵,“大家都说贵了就只能少吃一点”。

据物价部门监测,从2018年12月26日起,市区猪肉价格受到生猪出厂价上涨影响,零售价格也随之上涨,其中,猪中段肉和猪腿肉的价格涨幅超过7%。2018年12月27日,猪肉价格继续呈上涨趋势,精瘦肉涨幅达11.11%,从原本的18元/斤突破20元/斤。2018年12月29日,猪肉零售价上涨,中段肉和腿肉涨幅达18.75%,精瘦肉涨幅15%。直至昨日,猪肉价格才出现回落。

猪肉紧缺情况有望缓解

昨日,泉州市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治指挥部转发《福建省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生猪及其产品调运活动的通知》。通知要求,继续暂停福建省生猪调出外省,暂停外省生猪调入福建省。福建省疫区所在县以外地区符合条件的养猪场,可在本省范围内与屠宰企业实施出栏肥猪“点对点”跨市调运。

泉州市各个县市区对生猪及其产品、种猪、商品仔猪调运条件进行明确,同时要求严格执行准调证明制度,继续对跨县调运生猪、跨设区市调运生猪产品实行准调制度。之后,猪肉紧缺的情况有望得到缓解,猪肉价格也将回落。

据悉,福建省疫区所在县以外地区符合条件的养猪场的种猪、商品仔猪(重量在30公斤及30公斤以下且用于育肥的生猪)经检疫合格后,可以跨市、跨省调运。此外,种猪场还必须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符合通知规定调运条件的生猪以及产品、种猪、商品仔猪,由官方兽医按照程序实施检疫,并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生猪出栏前15天、屠宰前6小时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养猪场或屠宰企业应按照要求实施抽检,采样过程全程留痕备查,样品送有资质的兽医实验室检测。

通知同时明确,生猪运输车辆必须是符合农业农村部相关规定,并取得农业主管部门生猪运输车辆备案表的专用车辆,同时要配备车辆定位跟踪系统,相关信息记录保存半年以上。

防范猪肉价格异常波动

上周,泉州市物价局发布了关于做好非洲猪瘟相关商品价格监测预警等工作的通知,五措并举防范泉州市猪肉价格出现异常波动,维护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

近期,泉州市物价部门将重点关注生猪以及生鲜猪肉等重要副食品价格的变化情况,及时启动监测周报、日报制度,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报告和预警。

泉州市物价部门高度重视非洲猪瘟防控期间和元旦、春节相关商品价格监测预警工作,切实加强价格异动应急处理制度建设,认真落实《泉州市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必要时将通过省发改委提请省政府出台价格干预措施,确保生猪及生猪产品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

同时,各县(市、区)物价局(发改局、经济局)价格监督机构加强市场巡查,密切关注生猪和生鲜猪肉以及重要副食品的市场价格变化,严厉打击串通涨价、捏造和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货居奇、以次充好、变相抬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2019年春节临近,泉州市(市、区)物价主管部门将根据市场情况适时启动价格协商机制、平价商店机制,切实保障主要副食品价格相对稳定。同时,认真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确保在春节前对困难群体发放春节价格临时补贴。(记者 李菁 庄丽祥 文\图)

[责任编辑:黄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