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两级共设专项保护资金
泉州网12月21日讯 (记者 颜雅婷)“保护、传承好骑楼建筑,就是守住古城过去的辉煌、今天的资源和明天的希望。”20日,记者从《泉州市中山路骑楼建筑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条例》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承载着海内外几代泉州人记忆和乡愁的骑楼建筑,从此受专门法律保护。
根据《条例》,骑楼建筑保护遵循政府主导、抢救优先、保护从严、合理利用的原则,保护骑楼建筑的真实性、完整性。那么,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将如何推进骑楼建筑保护工作,留住全市人民和海外侨亲的记忆乡愁?
《泉州市中山路骑楼建筑保护条例》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骑楼建筑从此受专门法律保护。(林劲峰 摄)
开展普查建立档案
泉州市区中山路骑楼建筑为上世纪20年代海外华侨回乡所建,融合泉州传统民居特色和南洋建筑风貌,成为独特的历史风貌建筑。近百年过去,骑楼建筑现状如何?根据《条例》,鲤城区政府应当在《条例》公布之日起一年内,完成骑楼建筑第一次普查工作,建立保护档案。
记者获悉,鲤城区政府将联合市城乡规划、国土、住建、文物等主管部门,迅速组织开展骑楼建筑第一次普查工作,全面摸清骑楼建筑现状,一幢一册建立保护档案。同时,结合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开展、泉州市XIN行动,结合中山路步行化试点推进,逐步改造提升相连街巷,改善街区基础设施,夯实骑楼建筑保护的环境基础,推动《条例》实施与古城提质互促互进。
制定分类保护办法
着力于保护骑楼建筑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条例》强调“尊重原住居民的生活形态和传统习惯”,旨在促进“见人见物见生活”的文化活态传承。基于此,《条例》既坚持从严保护的原则,明确骑楼建筑抢救优先、修缮为主、翻建为特例,以预防和减少建筑活动对其历史风貌的破坏;又留有空间,建立分类保护制度,将骑楼建筑分为重点保护和一般保护两类。
落实到具体行动中,市城乡规划局将组织制定骑楼建筑分类保护办法。根据历史、风格、艺术、研究的价值,将中山路骑楼建筑分为重点保护和一般保护两类并公布名单,制定分类保护办法,引导保护责任人更合理、科学地保护和利用骑楼建筑。
组织制定保护图则
在分类保护的基础上,《条例》明确,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在《条例》公布之日起一年内编制保护图则。
目前,市城乡规划局已将中山路骑楼保护图则和建筑测绘列入城乡规划编制项目工作计划并获得批准,下阶段,将根据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和骑楼建筑分类保护情况,结合每幢骑楼建筑的特点,组织制定保护图则。据介绍,保护图则包括基本特色、风貌特色、保护范围、建筑测绘图和使用、维护、修缮、改建、翻建要求以及历史风貌保护要求等内容。届时,骑楼建筑保护责任人将根据保护图则对骑楼建筑进行维护、修缮、改建、翻建。
专窗受理修缮审批
在立法过程中,有市民反映骑楼建筑修缮审批慢的情况。根据《条例》要求,将在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设立专门的中山路骑楼建筑修缮申请窗口。同时,由市城乡规划局牵头,整合审批流程,实行一个窗口收发件,一次性告知,联合审批的行政审批制度。
同时,市城乡规划局还将根据《条例》的条款并结合市政府古城危房翻建的有关规定,简化程序,优化审批流程,重新梳理中山路骑楼审批的办事指南,组织制定骑楼建筑修缮、加固、翻建具体办法并公布实施。
补助资金专款专用
根据《条例》,市、鲤城区两级政府将共同设立保护资金,进一步加大对中山路骑楼建筑保护的财政投入,依法纳入每年的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确保《条例》规定的各项补助性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并专项用于骑楼建筑的保护和管理。在此基础上,尽力争取上级专项补助和积极争取社会捐赠。
同时,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比如骑楼外立面的修缮由政府从保护资金中给予保障,对于个别确有经济困难而无法履行保护抢救义务的,政府将及时伸出援手给予适当补助,绝不能因为资金问题影响保护工作及时有效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