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不动"犒劳"自己百万奖金 这一国企董事长因巡视落马

中国纪检监察报

中国纪检监察报12月17日消息,前段时间,河南省通报的两起国有企业领导违规经营典型案例引起广泛关注,该省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李桔,因违规决定直接投资购买基金产品3.33亿元、私设小金库等行为被依法开除公职;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张伟在投资收购某水泥建材公司中,擅自决策以5500万元先定价后审计评估,造成国有资产损失765万余元,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国企因违规经营巨额亏损,国企高管难辞其咎。2016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在国企发展历程中首次提出了“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各地结合实际相继制定出台相关制度,为国企高管的权力行使划出“红线”。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作为监督重点,加强日常管理教育的同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让国企经营权力不再“任性”。

国有资产流失“花样百出”

前不久,湖南省委巡视组再次进驻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巡视整改督查,这家曾因违规经营、违规借贷导致巨额损失的企业,现已凤凰涅槃,被称为巡视整改促进国企发展的“湖南范本”。

此前的2017年7月,湖南省委巡视组入驻不久,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宋伟杰就因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而巡视组指出该公司存在重大问题之一就是企业违规经营。

作为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总部办公楼,现代凯莱酒店是一座综合性五星级酒店,总投资7亿元,工程建设周期长达10年,2014年竣工。作为公司主要领导和项目负责人,多年来,宋伟杰在工程项目奖励上擅作主张,动不动就给自己“犒劳”一二百万元的奖金,而同期的其他高管的奖金则只有其1/10。

在国企违规经营这一问题上,现代投资公司不是个例。纵观各地对国企巡视巡察工作可以发现,国企在经营管理、投资建设、物资采购等方面存在问题亦颇为集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花样繁多。

陕西省煤田地质集团有限公司高管因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流失6亿多元,而5年间职工个人却累计分红8516万元,且该公司主要领导还为私营企业非法获取巨额经济利益提供帮助并收受贿赂。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该公司副总经理崔忠省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

“中海运一些领导人员及亲友和特定关系人围绕航运业务开办关联公司进行利益输送,‘靠船吃船’问题突出”“中石化有的领导人员亲属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通过承揽中石化业务进行关联交易谋利”……在对央企巡视中,巡视组毫不客气地指出这些问题。

“在国企形形色色的违规经营活动中,领导亲属扮演着重要角色。”湖南省纪委监委联系国有企业执纪监督的纪检监察室负责人介绍,一些国企领导采取委托代理、合作经营等方式,将国企盈利业务安排配偶、子女等亲属开办的企业经营,巨额国有资产收益被蚕食。

监管缺位导致权力“任性”

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静安在其关联企业湖南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筹备上市过程中,出资34万元,以关联企业副董事长蔡某名义购买20万原始股。该企业上市后,李静安分多次抛售原始股,获利607万元。

“监督不到位是国企高管‘任性’用权的重要原因。”湖南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曾海平分析,首先是内部监督缺位。在国企内,对违规经营行为最知情的往往是国企领导班子和直接从事经营管理的主要人员,但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处世哲学和所谓的“维护班子团结”观念下,部分人宁做“睁眼瞎”。而外部监督力度不够,担心监督太严影响企业发展,甚至有的监督人员对企业经营管理不熟,不会监督,怕被人说不懂业务乱作为。第三方监督体系基本软弱涣散,引入的招投标代理公司、监理公司,为了能得到业务,积极主动配合协助国企领导,按发包方意图办事的情况时有发生。

湖南电广传媒原董事长龙秋云作为一个上市公司“掌门人”,在带领企业快速发展的同时坚守国有企业的政治属性。但在巨额经济利益面前,龙秋云起了“邪念”,在国际影视会展中心、联排别墅、总部办公楼等工程中,与其所谓的“至交”进行权钱交易。仅合作开发北京一经济适用房项目,就让这名朋友获利数亿元,这名“至交”也投桃报李,先后送给龙秋云巨额贿赂。

“和龙秋云一样,在很多国企中,一把手如同‘土皇帝’,无论是企业内部的人事任免还是经营决策、资金调度使用都是一言堂。”曾海平说。

对症下药勇于“亮剑”

据了解,仅仅2016年至2017年,湖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覃道雄、原总经理李义成,湘电集团原董事长周建雄,湖南高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黄明等先后落马,湖南建工集团更是爆发腐败窝案,多名高管与中层干部相继被查。

此外,湖南省委在对华菱集团、湘投控股、建工集团、长丰集团等多家国企的巡视中发现,上述行业龙头企业或多或少都存在利益输送、靠山吃山、任人唯亲等“病灶”,甚至还有暗箱操作等违纪违法行为。

“利用参与企业重组改制、定向增发、兼并投资、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决策、审批过程中掌握的信息买卖股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通过购买信托产品、基金等方式非正常获利的;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谋取利益等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经为国有企业党员干部权力行使划出了一条条鲜明的‘红线’。”湖南省国资委主任、党委副书记丛培模认为,国有企业发展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决不允许有“经营要上,反腐要让”的思想,决不能让“企业上去了,干部倒下了”的悲剧重演。

守好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流失的防线,河南省加大对省属企业领导干部投资收购决策中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其中,该省纪委监委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已对6个问题线索开展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同时,该省出台《省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从制度层面规范国企经营行为。

去年年底,湖南省下发《开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全省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进行清理。

随后,该省国资委印发《国资委系统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省国资委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进行专项整治。截至目前,该省共对9320名国企相关人员进行了核查,发现20人涉嫌违规经营,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