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金边12月13日电 (记者 黄耀辉)柬埔寨国会13日通过《政党法》修正案,允许反对党政客重返政坛。这是该国两年第三次修改《政党法》。
2017年11月16日柬最高法院裁定,解散反对党救国党,禁止包括桑兰西和根索卡等118名有影响的该党成员参政5年,意味该党无法参加2023年大选。但第三次通过的《政党法》修正案,为被禁止参政的118名政客重返政坛亮起了“绿灯”。
柬国会秘书长林宾隆本月3日在记者会上曾表示,87名人民党议员联署一份申请函,要求修改《政党法》第45条文(新)内容。林宾隆介绍说,草案内容为被禁止参政的政客可以在最高法院禁令期限结束后,或在内政部大臣申请及首相的建议下,获得国王的特赦,重获参政权。
柬《政党法》在1997年制定,2017年初首次修改,禁止“罪犯”担任政党正副主席,若政党正副主席犯有严重罪行,有关政党将被解散,时任执行委员也将被禁止参政5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