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视频举报河南兰考超限站收黑钱 举报是否属实?

中国之声

司机视频举报河南兰考超限站收“黑钱”放行超载货车,举报是否属实?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有司机发视频举报河南兰考县高场超限站执法人员收“黑钱”为超载货车指路,媒体报道后引发关注。在这段视频中,货车司机路过兰考县高场超限站时被执法人员拦下,司机与一名身着制服男子交流后拿出现金,身着制服男子接过现金后装入口袋,并给司机指路。据报道,昨天下午,兰考县交通运输执法所回应称:已对当事工作人员进行询问,目前兰考县纪委已介入调查。进展如何?

司机发视频举报:执法人员收“黑钱”放行超限车辆并为其指路

这两段视频,是由山东籍货车司机邵峰在其个人公众号发布。他说,他的这两段视频,是在2017年12月1号和12月17号,路过河南兰考县高场超限站时拍摄。之前不敢曝光视频,因为自己怕受到报复:“现在一个是那边修路,路已经不走了;再一个就是车卖掉了,就把这个事情给曝光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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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段视频中,司机说“很不容易”,便将手中的钱递给了执法人员,执法人员立刻将钱装了起来。

第二段视频中,司机路过兰考县高场超限站时,执法人员在路边招手,拦停车辆,当事人说,当时他的车辆超了约一吨左右。

视频中,当事人拿出现金递给执法人员后,就顺利的通过该超限站。执法人员还给司机指了路,让他从后面走。 ​

邵峰昨天接受中国之声采访时说,当时货车运输基本每次都超一两吨左右,“五十、一百、二百、三百不等,你车有违章超载,或者是以各种理由,给他的钱是落入他们自己的腰包,给他们的钱是没有票据的。”

北京广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赵三平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新交规对货车超载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同时新交规要求,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要扣6分,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扣3分。”

爆料司机表示,如果掏钱“买路”,就可以省钱也免于扣分:“车上的得到的实惠是没罚钱,但他们(执法人员)得到了车上给他一百,五十,二百块钱,他们自己能捞点外快。如果说真正的去对超限超载真正的去治理,就不应该你给钱就让走,就应该正当的处罚。”

邵峰认为,看似是一个执法站的事,但是实际有普遍意义,道路安全受影响不说,更影响了货车拉货的价格和公平竞争:“正常处罚不止是处罚咱一个人,是所有车辆、不管是谁的车辆,不管是哪一个车辆,只要是超载,就要按正规的去罚,这样就不会再存在超载车辆。单纯我们自己不超载,但是别人拿钱超载通过,运价永远都不会提升,甚至运费一直还能往下落,因为他给钱就能多装,运费便宜也能走,所以超载司机运输环境比正常的定价还要低。只有所有人都不许超载的,都按吨位,给不到合理的运费价格,他就不挣钱,就没有人再运输这个东西,只有把运费涨到一定的合理的价格,大家伙谁干都可以,谁干都是挣这些钱,那才是合情合理的。”

当地交通部门:实际情况和视频内容有出入 递过现金后又返还

针对司机爆料及媒体报道,兰考县交通运输执法所办公室吕主任此前回应新京报记者称,视频中的执法者确为执法所人员,涉事人员经询问后称实际情况和视频内容有出入,视频内容为剪接录像,司机递过现金后,工作人员返还了,“超限站已经关停近一年了,且超限站一些监控设备已被拆除。”

当地纪委介入调查 目前尚无工作人员联系举报人

兰考县委宣传部一位工作人昨晚对中国之声表示,事件仍在调查中:“纪委当天就介入调查,纪委调查它是有个程序的,它涉及到取证,因为这个是跨省的,还要到山东去找梁山邵峰去取证,这个人现在还没有落实到,涉案人员昨天都已经接受调查了,等纪委的调查结果出来,我们会及时的在媒体上有一个通报。”

邵峰表示,目前没有工作人员与其联系:“没跟我联系,他们兰考纪委也好执法部门也好,没有跟我联系,我有全程的视频,因为如果说我不给他钱,他不收我钱,我这车辆肯定是走不了的,全程的视频我都有。”

事实真相究竟为何,只能等待官方调查结果。如果视频中反映的情况属实,执法人员将可能面临怎样的处罚?北京广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赵三平告诉记者:“这个在实践当中,国家工作人员如果放行了超载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追究刑事责任,是有法律依据的。但是如果没有这种情况,仅仅说我收了钱了,把这车给放,在实践当中受纪律处分,内部的行政处分,或者是直至开除清除出这个单位,这种情况比较多。从我个人的角度认为,明知道你是违法的,他们利用职权你给我多少钱,我就把你放走,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我觉得他们这种行为应该是构成索贿。但现实中,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还是比较少。”

央广记者 周益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