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起泉州将对高排放车辆限制通行 违规将依法查处

泉州晚报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机动车尾气污染对环境的影响日渐增加。为切实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昨日,市环境保护局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合发布了《关于对高排放车辆实施限制通行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该通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通告的限制通行对象高排放车辆是指国Ⅲ及国Ⅲ以下的柴油车,其中军队、武警车辆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等法律规定的特种车辆除外。高排放车辆的限制通行时间为每日7:00—24:00。

两个限制通行区域 违规将依法予以查处

通告指出,高排放车辆的限制通行区域有两个。

一是中心市区范围:坪山路以西,东湖街、少林路、城北路以南,城西路以东,江滨北路临漳门至刺桐大桥下、宝洲街刺桐大桥北端至坪山路路段以北区域内的道路(不含以上道路);北清路(泉山路口至城北路口)、东湖街、少林路。

二是东海片区:滨海街(府西路至府东路)、府西路(滨海街至海星街)、府东路(滨海街至双垵街)、海星街(府西路至府东路)。

需要注意的是,高排放车辆若驶入限制通行区域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予以查处。

柴油车尾气污染大 是否限行车主可自查

据了解,我市现阶段柴油车新车注册登记必须达到国Ⅴ及以上标准,明年1月1日将全面供应国Ⅵ标准的汽柴油;国Ⅲ及国Ⅲ以下的柴油车制造标准低,没有配备有效的尾气治理设施,部分车主甚至拆除尾气治理设施以提高车辆输出动力,导致车辆在启动和加速阶段常常排放大量黑烟,属于高排放车辆,是国务院、省政府打赢蓝天保卫战计划要求淘汰的车型。柴油车排放污染物主要有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和颗粒物,且污染物都是近地面排放,位于人群呼吸带位置,会直接刺激人体呼吸道,会使呼吸系统免疫力下降,容易诱发慢性气管炎、支气管炎、肺功能下降等症状;此外机动车尾气还含有苯类物质,会引发肺癌、甲状腺癌等。有资料显示,一辆重型柴油车的氮氧化物排放量等于100辆小汽车的氮氧化物排放量;对排放不达标或更低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而言,氮氧化物排放量会达到国四小轿车的100倍到200倍。

车主如何知晓自己的车是否被限行?市环保局提示,车主可从车辆合格证上查看其标注的汽车的排放标准,也可以登录“机动车环保网”输入行驶证上的品牌型号进行查询,还可在机动车定期检验(年检)时通过咨询机动车检验机构得知;此外,车主本人可以拿着车的登记证,去车管所环保窗口或者市环保局总量科查询。(记者 罗倩雯)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