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泉州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710号提案的答复

泉州晚报

泉州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2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早在宋元时代它就是海上丝绸之路的“东方第一大港”,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城市之一。2013年泉州与韩国光州、日本横滨共同当选首届“东亚文化之都”。随着 “东亚文化之都·泉州”古城文化复兴计划的启动,泉州古城文化复兴开始进入新阶段,泉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复兴系列规划设计工作计划已开展实际性工作。2014年2月14日,在古城文化复兴启动仪式上,委托清华大学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主任承担泉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和西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的编制工作。

泉州古城面积6.41平方公里,多种文化融合的特色,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形成“一核、一轴、八片、多点”的整体结构。涵盖了物质文化遗产要素、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活态文化遗产的保护内容。核心保护范围采取“小规模、渐进式” 保护整治模式,对街巷、建筑、历史环境进行分类、分级保护和整治,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活态文化遗产提出保护规划要求和措施。为完善和提升片区的服务功能,对道路交通系统、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进行全面、系统规划。同时提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统一规划、稳步推进”“改善功能、提升业态”“以人为本、多措并举”等多条落实规划实施的建议。

在古城利用方面提出积极整治,合理永续利用的原则,对古城传统历史风貌有冲突的环境进行整治,保持、恢复、协调古城传统历史环境风貌,合理利用古城传统历史文化资源。开发古城丰富的“侨”文化、闽南文化、“海丝”文化、宗教文化、泉台民意交流文化等文化旅游资源,整合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有机融入现代商业、娱乐、休闲等元素,推动旅游业的发展,进而带动古城第三产业的发展壮大,达到“文化搭台,三产唱戏”的功效。在古城改造方面以提高古城城市功能(居住、旅游、商贸三大功能),提高古城环境质量,提高古城居民生活质量为目标。

将在今后的规划工作中加大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项目力度。古城复兴,是古城保护、利用、改造的最终目的。要通过古城的保护、利用、改造,大力发展以创意产业、商业娱乐、文化旅游为主导的第三产业,充分发挥泉州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闽南文化在全国的显著地位这一优势,最终实现古城复兴,力求把泉州古城的保护规划做得更加科学、合理和完善,以更好地指导今后古城的保护与建设。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