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官方要求保险业界对普悠玛罹难孩童家庭再发钱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2月6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10月21日,台铁普悠玛列车翻覆事故造成200余人死伤,罹难者有5人未满15岁,每人只能得到170元(新台币,下同,约37.8元人民币)赔偿金。台湾“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金管会)”5日下午紧急召集与本案相关的保险公司及产险、寿险公会代表开会,希望以保险业界名义“再发一笔慰问金”给罹难孩童家庭。

据了解,本案5名罹难孩童中,有3名卑南初中学生,事先投保国泰产险的旅游综合险,每人死亡保额200万元,但3人未满15岁,家属只能获退还保费。5名孩童中,部分向三商美邦人寿投保寿险、伤害险。国泰人寿则是学生保险承保公司,已快速理赔5名罹难孩童家属每人100万元。另外,包括国泰产险、三商美邦、国泰人寿等都已在理赔或退回保费之外再额外给付5名孩童家属每人3万到20万元不等慰问金。

台湾“保险局”5日下午4时紧急召集本案相关产险、寿险公司及公会代表,希望保险业基于社会责任,以全体业界名义,针对普悠玛案“再出一笔慰问金”。面对业者问应出金额是多少,“保险局”没点破,只要求产险、寿险两大公会6日中午之前回复。

有保险业者表示,台湾保险规定长期都是依据台湾“金管会”或“立委”的主张修订,现在因为舆论氛围不对,“立委”就施压台湾“金管会”,要求保险公司进行“不乐之捐”,其实此举“于法无据”,但保险业者碍于各方压力,可能最后还是要出钱。

保险业者指出,许多人主张,“只要开放儿童保险死亡给付,就一定有道德风险”。但根据寿险公会在调查,在2010年后,父母为骗领保险金而对小孩不利的投保行为“1起案例都没有”,2010年之前也只有1起案例。“想象中”的儿童道德风险是否真的这么高,也要再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