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参保登记等5项业务可在医保服务站办理
南安推行医保便民惠民十项措施
海丝商报12月3日讯(记者 陈亮亮)11月30日,南安医保管理部召开全市医保便民惠民十项措施推进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泉州市医保局今年推出的公立医院“暖心服务”医保便民惠民十项措施已于11月起逐步实施,南安同步实行。
这十条措施分别是推行医保业务“全城通办”服务;拓宽医保服务站功能;拓宽特殊门诊医疗保障服务范围;简化基本医保报销办理材料;精简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手续材料;取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普通门诊约定机构;扩大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放化疗医疗保障范围;开展日间手术费用医保支付和结算管理工作;延长择日住院手术前的门诊医疗费用纳入住院费用时限;公开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信息。
进一步精简手续、优化流程、拓宽医保服务站功能……十项措施实施后,居民办理各项医保业务越来越便捷。
驻医院医保服务站增加 5项服务内容
记者获悉,从12月1日起,驻医院医保服务站的服务内容将增加,在开展医保政策咨询、医保政策宣传、门诊特殊病种续办登记、生育保险产前登记等业务的基础上,门诊特殊病种首次申请、转外就医联网登记、外伤刷卡认定、新生儿参保登记、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保险待遇申领等5项医保经办业务将下放至驻医院医保服务站。也就是说,今后,这5项业务可在医保服务站直接办理,大大减少市民跑腿的次数与时间。
泉州医保中心南安管理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以门诊特殊病种首次申请为例,以往,参保市民在医院就诊后,需带相关材料跑一趟医保中心进行申请;而今后,参保市民可直接在就诊医院的驻医院医保服务站完成申请,无须再跑到医保中心。在泉州市统筹区内定点医院治疗的“高血压”“糖尿病”参保患者,实行治疗终身制,每年无须办理延期手续,一趟也不用跑。
“目前,泉州市范围内共有36家县级及以上医院设有驻医院医保服务站,南安市辖内有4个,分别设立于南安市医院、南安市中医院、南安市妇幼保健院和泉州市光前医院。”该负责人介绍,医院医保服务站功能拓宽后,市民可在泉州市范围内按需求在就诊医院办理以上业务。
多项医保业务办理材料继续“瘦身”
在医保便民惠民十项措施中,记者看到,自11月1日起,多项医保业务的办理材料继续简化。
其中,在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手续材料方面,以往市民需提供《福建省一、二孩生育服务登记表》《结婚证》《泉州市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申请单》等材料。从11月起,申办生育保险待遇,如有提供生育服务证或《福建省一、二孩生育服务登记表》,则无须提供《结婚证》,同时取消提供《泉州市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申请单》《泉州市生育保险待遇支付受理单》及单位开户行许可证等材料。此外,对办理生育保险产前登记并住院分娩直接刷卡结算的参保人员,无须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参保人员指定的银行账户。
基本医保报销办理材料方面也得到了精简。11月起,市民办理医疗费用手工医保报销时,不再需要提供就诊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危重病抢救除外)和《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医疗参保患者住院核对表》等材料。
泉州13个医保机构将实现“全城通办”
记者还了解到,为了方便群众可以就近办理医保业务,泉州市医保局将推出医保业务“全城通办”,该项措施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群众可以不受区域限制,在办理医保服务时,从原来的限定一个医保服务办事机构转变为由参保群众任意选择泉州市内13个医保经办机构中的一个进行办理。”泉州医保中心南安管理部相关负责人进一步解释道,届时,泉州市范围内的参保人员,可以选择在泉州市级或各县(市)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保业务,满足服务对象“就近、便利、高效”办事的需求。
同于明年1月起实行的,还有取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普通门诊约定机构,进一步方便城乡居民就近到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就诊,拓宽群众的就诊选择权。据介绍,措施实行后,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可以在县域内任意一家医保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同时,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持社保卡直接刷卡结算,实行“一站式”医疗保障服务。
医保便民惠民十项措施
1.推行医保业务“全城通办”服务。(2019年1月1日起)
2.拓宽医保服务站功能。(2018年12月1日起)
3.拓宽特殊门诊医疗保障服务范围。(2018年11月1日起)
4.简化基本医保报销办理材料。(2018年11月1日起)
5.精简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手续材料。(2018年11月1日起)
6.取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普通门诊约定机构。(2019年1月1日起)
7.扩大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放化疗医疗保障范围。(2018年11月1日起)
8.开展日间手术费用医保支付和结算管理工作。(2018年11月1日起)
9.延长择日住院手术前的门诊医疗费用纳入住院费用时限。(2018年11月1日起)
10.公开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信息。(2018年11月1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