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中山路骑楼建筑保护条例》2019年元旦起正式施行

泉州晚报

27日,泉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朱团能主持会议,副主任张建生、曾巍、许文贵、吴友才、蔡思红,秘书长欧阳秋虹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李宏绪,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情况的报告,关于“六力”专题调研情况(书面)和关于《泉州市中山路骑楼建筑保护条例》施行日期的调整情况(书面),决定《泉州市中山路骑楼建筑保护条例》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记者颜雅婷)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