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泉州网11月21日讯 (记者 林雅萍 通讯员 王琦榕)乔迁新居本是喜事,石狮一女子刘某却因此被行政拘留。原来,刘某因乔迁新居,不顾他人劝阻,凌晨在小区内违规放鞭炮,影响小区居民正常休息,结果被石狮警方行政拘留3天。
11月20日12时许,石狮市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19日凌晨4时许,有人在某小区燃放鞭炮,小区内很多正在睡觉的居民被吵醒。接警后,宝盖派出所民警立即到该小区进行调查,查获违规燃放者刘某并传唤至派出所。
据了解,刘某系该小区业主,在明知该区域不能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下,因搬新家,又比较讲究风俗,便不顾小区人员的劝阻,放鞭炮庆贺。目前,刘某因违反石狮市有关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规定,在明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燃放爆竹,构成非法使用危险物质被处以行政拘留3天。
石狮市公安局温馨提示,严禁在禁止燃放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对违反者将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另外,因全市性重大庆典活动等特殊情况需在禁止燃放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须经市政府批准,按指定的时间、地点燃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