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代步车上路 交警及时查处
晋江交警部门介绍,近日天气转凉,路上颜色靓丽、造型可爱的小型电动汽车渐渐多了起来,因体积小、遮风挡雨、价格实惠,越来越多的老年人甚至年轻的妈妈选择这种车辆出行,却忽视了安全及相关法规。这种车辆不仅安全系数低,而且不依法悬挂车牌上路,被交警部门查获时,将被依法罚款200元、记12分。
日前,晋江交警大队民警在青阳街道塘岸街路段执勤时,发现一辆白色“迷你小汽车”行驶在道路上,其车身比小型汽车更狭小一点,车前挂着“电D88999”的牌子,但这并不是车号牌。正规电动汽车牌照的第一个汉字是属地简称,和现在的普通车牌一样,就是后面五位数变成六位数。再者,没有用“电”字为首的车牌。
随即,民警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该车驾驶员是35岁的女子田某,她只拿出自己的C1驾照,却拿不出车辆的行驶证。
购买电动汽车要避免两个误区
经交警调查,田某驾驶的小型电动汽车(俗称老年代步车)属于机动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田某驾驶无牌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交警部门依法扣留车辆并对其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
交警部门提醒,在购买电动汽车时需要避免两个误区。首先,这类看似像电动四轮车的时尚小车其实是机动车,必须到车管所办理牌证后才能上道路行驶。其次是选购环节,商家售卖的并不一定是列入国家公告目录的纯电动汽车,可能外形很像,但是能不能上牌是非常关键的。如果车辆不符合办牌条件,消费者相当于花几万块买了辆“大玩具”。这类车或许可以在封闭场地内使用(比如景区观光或者封闭厂区内),但绝对不能上道路行驶。
无证驾驶老年代步车 可并处行政拘留
今年10月9日起,西安交警部门全面开展电动四轮助力车(老年代步车)专项整治活动。如果被查处的电动四轮助力车被鉴定为机动车,将对无照驾驶的驾驶人进行拘留。当地交警部门表示,根据我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中机动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以及国家标准对汽车的定义等,老年代步车应属于汽车,也应属于机动车范畴。
11月14日,泉州丰泽、鲤城交警在市区开展“百日安全行动”交通秩序整治,针对老年代步车上路的交通违法进行专项整治。市民不要轻信商家“不用挂牌”“不用驾驶证”的虚假广告,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老年代步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1款的规定,对老年代步车未悬挂号牌上路的,处罚款200元、记12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的规定,未取得驾驶证或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老年代步车上路,处罚款1500元,且可以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记者 吴水保 通讯员 蔡长江郭小梅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