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洛江改善相关领域短板弱项 37项举措优化营商环境

泉州晚报

为鼓励区域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日前,洛江区委、区政府印发《洛江区提升营商环境行动实施方案》,从开办企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电力供应、不动产登记、融资等企业和群众经常遇到的环节入手,提出37条细化措施,力争到今年年底,改善相关领域的短板弱项,提高企业满意度。

在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方便企业登记注册上,洛江提出,要进一步简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必须办理的环节,压缩办理时间。今年年底前,全区要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提前半年完成国务院所确定的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目标。其中,全区企业登记机关要推进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办理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

项目审批上,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项目占用或征用林地审核、使用国有土地审批事项外,洛江将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4个阶段。每个审批阶段确定1个牵头部门,实行“一口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信息共享”。同时,提出将事项审批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35%以内,涉及的论证、评审等环节累计时限原则上压缩到30个工作日以内。

用电关系企业发展,洛江从简化流程、简化报装流程、压缩施工时间、降低用电成本等方面着力优化电力供应程序。其中,高压业扩和低压业扩客户环节分别简化至4个环节和3个环节,平均办电时限分别压缩至70个工作日、7个工作日;取消普通单电源客户设计审查和中间检查环节;推行“一码办电”服务;实现居民和企业客户新装、增容等19项常规业务“一次都不用跑”,减容、销户等8项业务“最多跑一次”等。

在降低企业税费负担方面,洛江提出,除建筑业企业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缴纳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按照国务院部署要求,将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在2017年已降低25%的基础上,从2018年7月1日起按原标准再降低25%。将企业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标准上限从不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降至不超过2倍。(泉州晚报记者郭雅莹)

[责任编辑:黄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