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泉州市建筑行业跨越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出台,进一步深化我市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将78家市属建筑业企业管理权限下放至属地行业主管部门,并搭建建筑业企业资质晋升平台,提出至2020年,全市力争新增获批特级企业5家、新增一级企业20家。
据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下放市属建筑业企业管理权限,不仅有利于市住建部门更好地履行市级统筹协调职能,也有利于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方便企业办事。
《方案》要求,对此次下放管理权限的市直建筑企业,各地不仅要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积极主动联系对接、靠前服务,第一时间纳入各自管理服务范围,还要创新服务企业方式,主动对拟升特级及一级总承包资质企业、至2020年目标产值5亿元以上企业开展挂钩联系;大力开展产业工人培训,支持企业申报省级装配式建筑工人培训基地。
同时,针对各地建筑业企业“多而不强、小而不专”、企业资质普遍偏低的问题,《方案》也开出“药方”,要求各地住建部门要引导企业进行资源整合,并对拟申报特级和一级总承包的企业实行“点对点”帮扶,搭建资质晋升平台,大力提升本地建筑业企业竞争实力,并联合有关部门组织企业赴市外、省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推介活动,为建筑业企业嫁接央企国企等大型企业、对外开拓市场牵线搭桥。
为提升我市建筑业的规模总量、质量效益和发展潜能,市住建部门还将紧抓基础设施投资回升的机遇,在项目投资带动上着力。对于PPP项目,要求中标企业要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对于总承包项目,总承包单位在进行专业工程分包时,应分包给本地企业;对于民营房地产项目,要探索新的政策措施,鼓励将施工业务发包给本地有实力的建筑业企业。
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为破解建筑业企业“融资难”,市住建部门将协调金融机构在建筑业企业授信额度、保函条件和出具保函费率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支持,探索形成建筑企业以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在建工程项目和应收账款等作为抵质押物进行融资的机制。各地也将着力在全市范围内构建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秩序,及时依法打击查处施工企业涉嫌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及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净化建筑市场环境。 (记者 谢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