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再出利好政策 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一段时间以来,民营经济成为举国上下的关键热词。就在本月首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了十分重要的讲话,强调“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对民营企业发展作出重要部署,给民营企业家吃了“定心丸”。勇当主力军,泉州行动快。仅仅几天时间,泉州市迅速响应习总书记号召,制定出台了《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全力助推民营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推动泉州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
民营经济是泉州最大的特色、最大的优势、最大的品牌、最大的活力源泉,已经成为泉州经济的代名词。民营经济呈现出“八八九九九”的特征,即贡献了八成以上的税收、八成以上的地区生产总值、九成以上的研发创新、九成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九成以上的企业数量。此次出台的《行动方案》明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两个毫不动摇”,大力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充分发挥民营经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作用,帮助民营经济解决发展中的困难,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让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让民营经济创造活力充分迸发。
政策加码、务实管用、含金量高,是该《行动方案》的最大特点。《行动方案》从降低民营企业经营成本、缓解融资难融资贵、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提升民营企业竞争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等五个方面,共列出了32条实招。
泉州制定出台《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行动方案》,提出五大类32条具体措施
招招靶向民营企业发展痛点
一段时间以来,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经营成本高、融资难融资贵等成为制约民企发展的主要因素。泉州坚持问题导向,打出《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行动方案》这一记“组合拳”,合力破解民企发展痛点。
降低经营成本 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除全面落实涉企税收优惠和收费减免政策、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外,《行动方案》特别针对企业关注的用地问题,提出了适当降低工业用地的土地出让价格、妥善处理建设用地历史遗留问题、鼓励合理有效利用土地资源、允许工业用地弹性出让等举措。
其中,对我市列入省重点项目的工业项目,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的70%确定土地出让底价。对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原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补交土地出让金。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年期可分别设定为10年、20年、30年、40年、50年,出让价格按照相应年限通过市场评估,并按法定程序报批后确定。同时,支持各县(市、区)出台具体的实施办法,对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的工业用地,在符合城市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依法处理后给予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缓解融资困难 支持设立纾困基金
《行动方案》明确,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积极盘活困难企业闲置资产等7条具体措施,以期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各银行业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明年起全市制造业贷款增速达8%,力争达到同期全市GDP增速水平。引导各银行业机构积极帮扶困难民营企业,坚决贯彻落实省政府不减少信贷规模、不釜底抽薪、不提高续贷门槛、不随意抽贷、不随意压贷的“五不”要求,合理控制并不断降低小微企业贷款利率。
加强政、银、保联动合作。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政银联合审批机制,将“助保贷”贷款规模增至5亿元,高新技术发展基金贷款规模增至30亿元。
支持发展股权投资基金。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1+X”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体系,加快基金投放速度,完善基金管理机构评价体系;培育、引进“果农型”创业投资机构,打造一条覆盖各发展阶段民营企业的政府投资基金链条。
积极化解上市公司流动性风险。支持国有企业与金融机构发起设立总规模30亿元上市公司纾困基金,通过股权、债权等市场化方式为辖内上市公司及主要股东提供流动性支持。
营造良好环境 拓展民企投资领域
《行动方案》提出,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今年年底前,实现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5个工作日以内。同时,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出台鼓励支持民营投资项目清单,吸引民间资本投资城乡公共交通、城市公共停车场、防洪排涝、生态保护、通信基础设施等领域补短板项目建设。
人才方面,探索“谁用人、谁评价”的高层次人才评价模式,试点31家龙头企业自行制定人才认定方案,并享受我市人才政策待遇。同时,招引30家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做大做强多家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提供招聘服务、教育培训、咨询服务、业务代理等专业化服务。
此外,我市还拿出“真金白银”鼓励企业“走出去”、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促进电商聚集发展。例如,对于新获批国家级电商示范基地(园区)及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奖励。
提升竞争能力 多项资金奖补加码
提升民企竞争力,《行动方案》从大力培育产业龙头企业和高成长企业、提高集群协作配套水平、支持创建企业技术中心、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加大民营企业兼并重组的奖励力度、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加强重点创新主体培育、支持民营企业引进高水平的研发机构、鼓励以企业为主体推动产业链与创新链精准对接等方面发力。
其中,不少资金奖补比例、额度,在原有基础上再度提高,可望释放更多政策红利。例如,对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各级各类研发中心,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市级财政分别给予150万元、80万元、30万元奖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标准实施技术改造,市级财政按项目设备投资额的不高于7%的比例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其中市级产业龙头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50万元。对兼并重组市域内危困企业且并购资金规模达2000万元以上的民营企业,按实际发生并购资金规模3%的额度由受益财政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构建亲清关系 诉求受理及时反馈
政企互动是泉州的优良传统。《行动方案》明确,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建立党政领导与企业家恳谈会制度,对于恳谈会中反映的意见建议,建立台账限时办理。同时,建立涉企政策咨询委员会制度,在涉企政策的制定前期、执行期和评估期,咨询企业家意见;各相关部门安排专人负责解答涉企政策兑现问题。
民营企业诉求受理处置反馈工作机制也建立起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原则,及时向企业反馈办理情况,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人员,一查到底,严肃问责。
同时,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着力破解“清”而不“亲”、“清”而不为等问题,保护干部为民营企业发展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旗帜鲜明地为“敢为者”撑腰,替“担当者”担当。
■记者 陈林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