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洛江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保护饮用水资源专项检察活动

泉州晚报

联合多个部门 治理污染行为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各级政府和检察院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部署要求,有效保障区域饮用水安全,实现“水更清”这一目标。日前,洛江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保护饮用水资源专项检察活动,多措并举打好碧水保卫战。

该院建立健全水源环境保护机制,联合了洛江区河长办、农水局、环保局、林业局、惠安县直属水库管理处、马甲镇政府等多部门,制定《关于加强惠女水库涉水环境损害事件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实行)》,有效提升惠女水库水环境质量,保障区域饮用水源头安全。

该院定期开展河道、库区巡查,及时督促洛江区农水局、环保局、社区等部门整改水源保护区管理问题,先后组织检察干警对北渠洛江段、后坂水库、新南水库、八峰水库、前洋水库等一级水源保护区进行巡查,与北渠管理处、区河长办、行政执法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铲除了周边群众违法开垦菜地100余平方米,避免农业面源污染。

同时,加大对涉河涉水违法行为联合查处打击力度,对群众关切的水源地污染行为进行共同整治,督促取缔水源地附近养殖场和烧烤场各1处、拆除违建房屋2栋、清除河道养殖拦网10公里、建成3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并投入使用。

此外,该院还联合洛江区环保局、公安分局、法院举办“2018年洛江区环境违法案例警示教育宣讲会”,分别在万安、河市、双阳和马甲4个乡镇,对358家涉污企业管理员和115名三级、四级环保网格员进行环境保护宣讲,有效增强企业环保责任意识。 (记者黄墩良 通讯员叶永胜 傅萍萍)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