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次判死缓金哲宏案昨再审
金哲宏卷入杀人案入狱23年 三代人接力申诉 检方辩方均认为应依法改判
10月24日,备受社会关注的金哲宏故意杀人一案再审,在吉林省高院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
金哲宏现年50岁,入狱至今23年。1995年9月,吉林省永吉县,20岁的少女李莹被发现遇害。不久后,当地人金哲宏被警方锁定为杀人嫌犯。经历三次一审、四次被判死缓、两次被发回重审,金哲宏最后被认定故意杀人罪。但他并不认罪,入狱后一直申诉喊冤。
今年3月26日,吉林省高院对该案作出再审决定。10月24日的庭审持续了一上午,庭审结束后,辩护律师袭祥栋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此案检方辩方意见一致,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当依法改判纠正。该案将择日宣判。
“等就行”说了20年
三年前,准备去韩国打工的金哲松,在出国之前去监狱探视三哥金哲宏。此前,他一直在为金哲宏申诉。金哲宏又追问起案子的进展,他不太想接茬,反复叮嘱金哲宏把身体养好,告诉他——“等就行”。
这三个字,金哲松对他说了近20年。
23年前的10月,有人打电话通知金哲松,“你哥被抓了”。金哲松在警局见到三哥金哲宏,“没系腰带,手铐在暖气片上,头发直竖着,鼻青脸肿”。金哲宏表情呆滞,但很快认出弟弟。俩人靠着窗户,金哲宏盯着他说:“我没有杀人,救我出去!”
金哲宏被抓的不久前,永吉县双河镇发生了一桩奇怪的案子。
1995年9月29日,一具少女的尸体在双河镇新立屯北被发现。金哲松说,他们兄弟俩当时也聊起过这件案子,而且警察在现场勘察尸体的时候,金哲宏也在围观群众之中。
金哲宏后来说,直到坐在审讯室里,他才知道死者正是此前想要搭乘自己摩托车的女孩。
金哲宏的摩托车是案发前几个月刚从熟人那买的,那时金哲宏一家的日子蒸蒸日上。儿子出生后,在吉林市麻棉纺织厂工作的他办了停薪留职,在双河镇黑石村开了两家店,一家狗肉馆和一家食杂店,当上了“小老板”。摩托车主要用来平时采购,空车走的时候也捎带些短途赶路的人。
这辆摩托车,把遇害少女李莹和金哲宏毫无交集的两段人生,彻底地搅在一起。此后,金哲宏的人生被彻底改写。
1995年10月11日,金哲宏被警方锁定为杀人嫌犯,后被永吉县公安局收容审查,次年2月5日被永吉县公安局逮捕。
第一次一审的起诉书描述了金哲宏的作案过程:被告人金哲宏于1995年9月10日17时许,送租乘其摩托车的女青年李莹去双河镇,途中被告人金哲宏对李莹起歹意,欲与李发生两性关系。后被告人用摩托车将李带到双河镇新立屯沈吉铁路附近,与李发生两性关系。当李向金索要钱时,遭到金的拒绝,李以去公安机关告发相要挟,金唯恐事情败露,遂将李按倒在地,用双手猛掐其颈部,将其致昏。金认为李已死,便将李拖至铁路南侧路基下附近一草丛树林中一沟内掩埋,后逃离现场。
法医鉴定:被害人李莹系右前额受外力打击,扼颈导致昏迷状态下,被用泥土埋上半身,吸气时吸入大量泥沙,阻塞气管、支气管。同时伴有异物刺激,使气管强痉挛收缩引起窒息而死亡。
金哲宏和金哲松是双胞胎,出生时间仅相差半小时,二人都酷爱音乐,会弹吉他。金哲松讲义气、爱交友,金哲宏则热爱文学,写一手好字。
文艺青年金哲宏卷入这样一桩杀人案,让他的家人无法接受,他们认为金哲宏不可能是杀人凶手。
认罪与翻供
第一次在法院出庭受审,金哲宏就翻供了。他称两人只是为搭乘摩托车的事儿讲了几句价,最终李莹没有坐他的车,他更无从杀人。
金哲宏称,事发当晚7点,他和妻子去了双河镇母亲家,为去世的父亲“摆贡”。对于9月10日关于李莹的记忆,金哲宏说只是在卖店门口看见小姑娘要租车,边走边上前和她讲价,最终价格没能谈妥。从始至终,他连小姑娘的姓名都不知晓。
第一次一审,吉林市中院认定金哲宏故意杀人罪,判处金哲宏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而关于犯罪时间、犯罪地点、死者死亡时间等信息均来自金哲宏本人的供述。
一审判决结果出来后,金哲宏不服,提起上诉。他称,此前在侦查过程中认罪是因为遭到办案警察刑讯逼供。
律师李金星认为,在刑事案件的证据中,口供是最不可靠的。当拿掉金哲宏的所有口供,本案能够和被告人联系起来的客观证据,如精液、犯罪现场等,几乎没有。而很多能够证明金哲宏无罪的证据,则都没有得到重视。袭祥栋律师也称,仅凭口供定罪非常不严谨。在金哲宏申诉过程中,李金星和袭祥栋担任代理律师,并且在这次的再审中担任辩护律师。
代理金哲宏案多年,李金星对金哲宏印象最深刻的是他所遭受的刑讯逼供,“关于刑讯逼供,我们给他做了非常详细的笔录”。
吉林市中院的庭审笔录显示,金哲宏曾当庭辩白:“公安刑讯逼供、打我,我不按他们意思说就打我”。
2000年的一份鉴定书描述:2000年7月24日上午,在永吉县公安局看守所狱医室内对金哲宏检查。该鉴定书内容显示:金哲宏发育正常,营养欠佳,血色苍白,被人搀扶出看守所号内,独立行走困难。左、右锁骨下窝略下方对称性椭圆形疤痕和右肋弓条形疤痕及右手腕部尺侧疼痛,麻木应与外伤有关,具体来源应结合案情考虑。金哲宏前胸三处疤痕系外伤所致,腕部疼痛与外伤有关,此外伤可定轻微伤。
李金星称,每一个听证程序金哲宏都在说“我是冤枉的”,但始终没有人回应他。
1997年12月1日,金哲宏案首次被吉林省高院发回吉林市中院重审。省高院发函要求吉林市中院在重新审判时查清五个问题:一、作案动机是什么?二、作案的第一现场在哪里?三、能否确定被害人死亡的具体日期(时间)?四、卷中公安机关法医鉴定情况说明记载,从胃内饱满程度,胃内容物较完整程度分析,被害人李某在最后一顿饭后半小时至一小时后死亡,被害人李某最后一顿饭在哪儿吃的、吃的什么以及饭后到被害期间的行动过程搞清楚。五、应进一步确定被告人是否有作案时间?
重审并没有改变案件的认定,吉林市中院最后还是认定金哲宏为凶手,判决书称:“本案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但鉴于本案具体情节,可酌情从轻判处”。该判决被吉林省高院终审维持。
多年来,金哲宏在狱中从未放弃对冤假错案的关注。浙江张氏叔侄案的平反给金哲宏带来了希望。金哲宏案被称为吉林版的“张氏叔侄案”。从2014年7月起,此案多次被媒体报道,引发社会强烈关注。
奔波申诉三代人
监牢之外,金哲宏的家人从未放弃为金哲宏申诉,漫长的申诉过程几乎耗尽金家三代人的希望。
金哲宏的母亲严京顺于1996年3月25日去世。金哲松说,近半年时间,母亲很少进食,最终没能见到儿子金哲宏最后一面。几年前金哲宏的二哥去世,一直为金哲宏申诉奔波的大姐夫也去世了。
李金星还记得第一次会见时,金哲宏号啕大哭。他告诉李金星,他最大的愿望是想活着出去,给母亲上坟,告诉她自己不是杀人犯,是被冤枉的。他反复追问李金星,“我这个愿望能不能实现?”
金哲宏被批捕后的半年,金哲松开始为他申诉。近三年的时间,金哲松除了申诉什么事都不做,没有经济收入,生活状况一度窘迫,“寻找证人、找律师,一直在外面跑”。金哲松几乎无暇顾及自己的家庭,第一段婚姻在这样的窘迫和消耗中走到了尽头。“一直是妻子一个人挣钱,养我们一家三口人,我不能强迫她跟我过苦日子”。
三年前为着生计,金哲松前往韩国打工。每天12个小时的高强度工作,加之高血压和糖尿病,同对三哥的担忧一起折磨着他。提到每次会见金哲宏,看到他转身离开的背影,金哲松突然崩溃大哭。“我们是双胞胎,他的人生毁了,我的也跟着毁了”。
金哲松出国后,金哲宏的儿子金岩接过了继续为父申诉的任务。对刚刚大学毕业不久的金岩来说,在他的成长过程中,父亲像一个晦暗不明的影子。金哲宏被带走时,金岩刚过两岁生日。他对这个父亲的全部了解,是靠多年来不足100分钟的会面时间拼凑出来的。距上次见到父亲,已经过去一年,每次会面,话题更多围绕案件的进展。
提起父亲,金岩言语简洁、克制。金岩从小性格沉稳,大多数时候他是沉默的,但也足够倔强、坚韧。因为父亲的事情,小时候他不止一次受到同学的欺负,金岩学会了隐忍,也学会了还击。
相比父亲,母亲所经历的苦难对金岩来说更直观。母亲独自抚养了他12年,最后在金哲宏家人的劝解下,重新组建了家庭。那一年金岩14岁,认为母亲终于有了依靠,他也第一次感到了安稳。
艾鑫是家人之外,唯一始终为金哲宏奔波申诉的人。
艾鑫和金哲宏是老同学,多年未联系,因偶然的机会了解到金哲宏案。从2013年10月开始,艾鑫开始向有关部门提交材料。“那时候还没有收到他写的授权委托书,能做的很有限,只是准备各种案件相关的材料”。随后,艾鑫开始在网上发声,希望能有更多律师关注。艾鑫称,她给很多律师和记者寄过金哲宏的材料,但是大多石沉大海。
艾鑫也知道难,但她就是想坚持。
“我出来必须得是清白的”
今年5月6日,金哲宏终于收到了吉林省高院的再审通知,“等了23年”,他对律师袭祥栋说。
那些因金哲宏案跟艾鑫相识的记者,有些还一直跟她保持着联系。“有个记者当初来采访的时候还像个高中生,现在都当爹了,没想到这个案子会这么难,拖这么久。”艾鑫感慨地说。
在部队时,金哲宏性格开朗活泼,能歌善舞,因为表现优秀,曾被抽调给重要领导做安保工作。如今金哲宏当年的战友从事着各个行业的工作,“全国各地的都有,每个人都风风光光,日子过得不差”。艾鑫不免想到,如果不是23年前的那桩案子,金哲宏大概会混得不错。
10月15日,再审庭前会议后,律师袭祥栋在监狱会见了金哲宏。他告诉北青报记者,金哲宏的身体状况较差,“前段时间得了脑梗,导致左半身麻木不遂,左肢半知觉,甚至不能握拳。经打针治疗,才稍稍恢复,金哲宏期待尽早开庭”。
“他要是想妥协的话,可能早就认罪减刑了。他说过,我出来,那就必须得是清白的。”金哲松说,金哲宏曾告诉过他,“我相信茫茫的沧海当中,我有平反昭雪的日子”。
(文中李莹、金岩、艾鑫为化名)
文/本报记者 佟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