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泉州市住建局获悉,2018年市级城乡石结构房屋改造财政专项资金4099.8万元近日下达,分别奖补石改重点项目24个,第一批、第二批石结构传统建筑修缮保护项目共计101个。
据悉,此次获得奖补资金的24个石改重点项目包括后埔片区改造项目、莲垵片区改造项目、西华洋滞洪片区改造项目、龙兴小区二期项目、南滨江国际社区项目等。根据补助标准,成片改造重点项目,即占地规模100亩以上的改造项目纳入成片改造项目库,市级最高补助300万元。第一批、第二批石结构传统建筑保护项目包括泉港区山腰街道锦川村古大厝保护项目、石狮市宝盖镇龙穴村古建筑保护项目、南安市金淘镇毓南村古建筑保护项目、永春县仙夹镇东里村古建筑保护项目、德化县坑仔口镇玉西村古建筑保护项目、泉州台商投资区百崎回族乡莲埭村古建筑保护项目、惠安县崇武镇潮乐村古建筑群保护项目、安溪县芦田镇芦田茶厂古建筑保护项目等101个。
根据相关规定,市级城乡石结构房屋改造专项资金用于石改重点项目的规划(计划)、设计及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等和传统建筑保护补助两大类。其中,石改重点项目的公共配套设施包括与项目住宅规模或者人口规模相对应的配套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公共绿地等。具体而言,公共服务设施包括:与基本居住有关的各种公用管线及设施,包括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网络、供暖、雨水处理、污水处理等;与家庭生活需求有关的各种公共设施,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行政管理、市政公用等设施。
传统石结构建筑修缮加固补助资金专项用于与石结构改造中有关传统建筑保护的支出,包括方案设计。修缮加固对象属于文物保护单位的,按照文物建筑修缮加固的要求执行;传统石结构建筑修缮加固不论修缮量多少,均需进行设计。传统石结构建筑修缮加固项目列入市级年度实施计划,当年度就应完工。(记者谢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