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法院敲响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打击巡回审判第一槌

泉州晚报

庭审现场进校园 7名案犯获刑

为充分发挥巡回审判以案施教、法治教育功能,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强化庭审教育引导,扩大刑事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安溪法院前日上午深入安溪县尚卿乡中心小学,巡回审理并当庭宣判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和偷越国(边)境罪案件。当地乡村干部、村民、社区矫正人员、高危人员等500余人到庭旁听。 (记者 陈祥木 通讯员 安法 文/图)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

“夫妻档”谎报“特码”双双获刑

被告人易某英于2017年7月至2018年5月,在安溪县凤城镇等地利用手机随机拨打外地手机号码,谎称自己是香港“六合彩”公司的工作人员,可以为对方提供准确的中奖号码,骗取受害者将“信息费”等款项汇入其掌控的银行账户,并由被告人刘某文持上述银行卡在安溪、福州等地领取诈骗款。至被查获时,其共拨打诈骗电话5277个,骗取人民币40340元。

庭审中,两被告人均表示自愿认罪、悔罪,合议庭合议后当庭宣判,被告人易某英、刘某文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偷越国(边)境往缅甸被判刑

2018年3月20日至5月12日,被告人黄某树、黄某仕、余某树、余某灿、黄某忠结伙多次偷越国(边)境从云南省瑞丽市至缅甸。五被告人在庭审中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安溪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树、黄某仕、余某树、余某灿、黄某忠违反出入境管理法规,多次或多人结伙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根据五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态度,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五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通过巡回审判,公开开庭审理、当庭宣判,形成对电信诈骗分子的高压震慑,进一步教育和提醒广大群众要遵纪守法,自觉抵制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安溪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周开源介绍,此次巡回审判活动,既是贯彻安溪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赴境外诈骗流出地专项整治‘百日会战’部署要求”和上级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安排部署,又是一次生动的法治教育,旨在让群众“面对面”接触电信诈骗犯罪案件审判,增强群众抵制诈骗犯罪的自觉性和与诈骗犯罪活动斗争的主动性。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