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落马省委常委巨额存款未遂,甘肃银行90后员工获刑六年
澎湃新闻记者 宋江云 马作鹏
日前,澎湃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甘肃银行临夏县支行一名90后员工,利用职务之便对多名甘肃省落马高官在甘肃银行的账户进行查询。2018年初,他查询到甘肃省委原常委、常务副省长虞海燕的账户存款资金有500多万元,便通过微信办了一张虞海燕的假身份证。之后,他又骗取同事的授权欲将虞海燕的巨额存款占为己有,不料被同事发觉案发。因犯盗窃罪,这名90后银行员工被判刑六年,并处罚金1万元。
9月29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周某盗窃罪一审刑事判决书》披露了上述案情。
2017年1月11日,时任甘肃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虞海燕落马被查。公开简历显示,虞海燕,男,汉族,1961年7月生,浙江义乌人。他曾担任过甘肃省国资委主任、天水市委书记、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兰州市委书记等职务。
落马一年半后,即2018年7月18日,虞海燕因受贿人民币6563万余元,被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
上述90后银行员工原本与虞海燕并无关联,却因一起盗窃案,让他们出现在同一份判决书中。
上述公开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周某,男,土族,1992年10月出生,甘肃省永靖县人,大学本科,无前科。2018年3月14日因涉嫌盗窃罪被临夏县人民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27日逮捕。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周某原系甘肃银行临夏县支行员工。2017年12月份,周某曾利用职务之便对多名甘肃省落马高官在甘肃银行的账户进行查询。2018年初,周某查询到甘肃省委原常委、副省长虞某在甘肃银行的账户号定活两便存单,发现账户内有资金491.8698万元,利息20.1592万元。
周某心生贪念欲将该笔钱据为己有,便从银行系统网上查到虞某的身份证号和照片,通过微信办了虞某的假身份证。2018年3月12日,周某用办得的假身份证对虞某的存单进行密码挂失,以业务上的授权为由,骗得同事梁某的授权,后又骗得会计主管张某的授权,对该存单进行了密码挂失操作。梁某看到张某又为周某授权时,心生疑虑,将自己给周某授权的情况汇报给张某,张某核实后将情况汇报给了银行领导。次日,甘肃银行副行长潘某向临夏县公安局报案。
澎湃新闻记者从甘肃银行和官场知情人士处获悉,虞某即是落马的甘肃省委原常委、常务副省长虞海燕。
甘肃省临夏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欲将他人存单内的巨额存款据为己有,通过事先查询、准备假身份证创造条件,并着手实施密码挂失等操作,其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构成盗窃罪。其因意志外的原因未达到目的,属盗窃未遂。
鉴于被告人周某系初犯,且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有一定的悔罪表现,且其行为属未遂,未给客户造成实际损失,故对其可从轻处罚。
2018年9月10日,临夏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周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0000元,刑期自2018年3月14日起至2024年3月13日止;作案工具白色直板手机一部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