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泉州市委批准,泉州市纪委监委对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黄朝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朝阳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钱款,涉嫌受贿犯罪。此外,黄朝阳还违反了其他法律法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泉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泉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黄朝阳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钱款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