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打击黑恶势力,拓宽公安机关的线索渠道,永春县公安局结合实际,制定了检举揭发扫黑除恶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
线索举报范围包括: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在征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在商贸集市、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
经举报公安机关查证属于以上10类线索,并且线索清晰、事实明确的一般性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的,奖励1000-2000元;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立为刑事案件移送起诉的,奖励2000-5000元;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犯罪团伙移送起诉的,奖励5000-10000元;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犯罪集团或黑社会组织罪名判决生效的,奖励10000-30000元。
举报人和公安机关实行单线联系并予以保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公安机关将及时查处。(记者谢宜萱 通讯员杨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