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 改革工作全面完成

泉州晚报

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中央、省、市深改组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的重点改革事项。记者日前从市农业局获悉,在市、县两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农垦国有农场重点改革任务取得了重要进展,至8月29日,泉州农垦系统10个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全部移交至地方政府,提前完成中央、省上下达的任务。

据悉,2017年以来,泉州将农垦改革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建立市深化农垦改革联席协调会议制度,主要召集人和市农业局分管领导多次到垦区指导,协调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难点问题,督促各地农垦行政主管部门加快进度,强力推进,不折不扣地完成中央、省、市农垦改革重点工作。

根据市深化农垦改革联席协调会议的具体指导,泉州印发了泉州市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与各垦区签订深化农垦改革责任书,确立了全市10个国有农场于今年10月底前将农场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纳入地方政府统一管理。

实施过程中,各垦区党委和政府分类实施、因地制宜、完善机制、加强调处、协同推进。针对剥离不彻底、主体责任不明,农场居民反映比较强烈的住房建设等难点问题能主动作为,提前介入,共同研究,圆满地解决了这些问题。同时,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根据问题导向,深入剖析原因,加强督察督导,成效明显。安溪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场改革,辖区3个国有农场全部完成移交。此外,泉州还从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农业部门专项资金中安排了139万元作为全市10个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补助资金,用于推进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所需的人员安置、机构设置等各类经费开支费用。

下一步,市农业局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农业厅的具体指导帮助下,用好管好资金,以最坚定的决心、最大的力度、最快的速度抓好中央、省委关于农垦改革其他工作任务的完成。(记者许雅玲)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