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检察院:建捕诉一体机制 推原创漫画宣传

泉州晚报

利剑扫黑匡正义,铁腕除恶共担当。检察机关处于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第二道环节,不过,市检察院始终树立“一线意识”“一线思维”。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该院立足检察职能,对开展专项斗争工作以来全省首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提起公诉,组织旁听涉恶案件庭审,深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彰显司法权威,打好专项斗争主动仗、攻坚仗、整体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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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上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我省首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经4天的审理后在洛江区法院开庭宣判,由洛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卢某洋等31人涉黑犯罪案件,组织领导者卢某洋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等7个罪名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其他3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四个月至七个月有期徒刑不等。

一审判决,法院全部支持起诉书认定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据了解,该案涉案人数多、犯罪事实多、社会影响大,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掌握查案进度,配合联动、分析研判案情,坚持“依法”原则,牢牢把握办案节奏,从严从快批捕起诉,提高办案质量,准确高效打击了黑社会性质犯罪。

8月28日,由泉港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某等四人恶势力犯罪案件在泉港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泉港检察院受理的全区首起涉恶案件。为达到更好的教育警示效果,泉港检察院联合泉港公安分局,组织辖区内机关企事业人员70余人到场旁听庭审。

检察机关第一时间与公安机关联系对接,主动邀请公安、法院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共建黑恶案件会商制度,适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严格把握涉恶案件证据标准,构建了以证据为核心、以公诉为主导的刑事指控体系,为达到快审快诉的办案效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庭审中,公诉人对该案的犯罪事实进行了全面、完整的调查及举证,经当庭举证、质证的全案证据,法庭予以全部采纳。检察官通过对犯罪起因、社会危害、警示教训等方面逐一剖析,既教育了被告人,也为旁听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预防犯罪的法制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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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樊美清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后,该院完善运行机制,提高打击效果,建立涉黑涉恶案件同步审查制度,牵头与相关部门会签证据指导、协作意见,统一证据标准;出台捕诉一体工作机制意见,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组建专门的办案团队,对重大案件实行督办指导,对所有涉黑案件实行挂牌督办。此外,检察机关落实线索摸排,对2014年以来群众控告信访件、在办和已办案件开展黑恶势力犯罪及保护伞的线索排查,形成排查台账。

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工作中,市检察机关有不少亮点。在鲤城区检察院LED大屏幕,一则水墨动画版的“扫黑除恶”视频短片循环播出,“同心筑长城,聚力出重拳,乾坤郎朗,风清气正”,不少市民带着孩子驻足观看;检察机关与我市知名动漫企业功夫动漫还合作推出“扫黑除恶”原创漫画精品,一组制作精良、体现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类型的漫画手册近日在一些宣传活动上与市民见面,“戳破‘保护伞’,斩断‘利益链’”“铲除滥开滥采黑恶势力,守护人民群众绿水青山”“谨防非法借贷恶果,严惩暴力讨债毒瘤”……活泼生动的动漫人物,通俗易懂的宣传介绍,让不少市民对扫黑除恶有了更清晰的了解。(记者 苏勇 通讯员 吴珺莹 文/图)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