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海晏河清,护朗朗乾坤——这个“天下太平”的美好愿望,写在泉州市检察院扫黑除恶专栏的扉页。坚持“一线意识”和“一线思维”,泉州市检察院强化责任担当,亮明检察态度,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原创个性宣传品 讲好扫黑除恶故事
这几天,由泉州市检察院和泉州知名动漫企业推出的“扫黑除恶”画册,样品刚出来就吸引了很多人的眼光,引来诸多赞赏。
泉州市检察院推出扫黑除恶宣传画册
“用百姓的话,讲扫黑除恶的事,让老百姓听得明白、听得进去,把宣传发动效果最大化。”泉州市检察院樊美清副检察长介绍,这一册宣传册将尽快地通过多渠道,发放到群众的手中,广告宣传片、动漫影视也将在检察系统的电子屏幕上出现,循环播放,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民心。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泉州市检察院通过举办两级院扫黑除恶宣传海报评选,集思广益……通过组织检察官“五进”活动、印发扫黑除恶宣传手册、LED显示等形式,深入乡镇、学校开展预防“套路贷”等普法宣传,同时利用传统媒体和门户网站、掌上检察APP、刺桐检阅等新媒体,直走宣传片,在全市范围播放,加大扫黑除恶宣传。(记者 林加华 通讯员 吴珺莹 文/图)
亮明检察态度严格依法办案
检察机关是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检察机关担当着重要角色,深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彰显司法权威。
据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泉州市检察院牵头与相关部门会签证据指导、协作意见,统一证据标准。出台捕诉一体工作机制意见,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组建专门的办案团队,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实行捕诉监研防合一的办案模式。检察机关第一时间与公安机关联系对接,主动邀请公安、法院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建立黑恶案件会商制度,适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严格把握涉恶案件证据标准,构建了以证据为核心、以公诉为主导的刑事指控体系,为达到快审快诉的办案效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同时,泉州市检察院对重大案件实行督办指导,对所有涉黑案件实行挂牌督办。由洛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洛江卢清洋等31人涉黑案,是我省首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法院一审判决,对检察机关起诉的犯罪事实和起诉罪名全部予以认定。据了解,该案涉案人数多、犯罪事实多、社会影响大,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泉州市检察院督办该案,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掌握查案进度,配合联动、分析研判案情,坚持“依法”原则,牢牢把握办案节奏,从严从快批捕起诉,提高办案质量,准确高效打击了黑社会性质犯罪。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检察机关落实线索摸排,对2014年以来群众控告信访件、在办和已办案件开展黑恶势力犯罪及保护伞的线索排查,形成排查台账。
为加大对基层检察院的业务指导,泉州市检察院建立院领导及办案组挂钩各地涉黑案件工作的指导机制,加强对基层案件办理的跟踪、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