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级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申报日期截至10月1日

泉州晚报

为鼓励和支持企业、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社会各界参与标准和标准化工作,推进我市标准和标准化建设,近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财政局发布关于申报2018年泉州市标准化工作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符合条件者可于10月1日前向市质监局标准化科报送申报材料。

去年新增标准制修订数创新高

申报条件与对象为:凡符合《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工作的意见》(泉政文〔2012〕254号)补助条件的,2017年1月1日以后完成但还未申请或未获得补助并经有关部门确认的标准化工作项目,均可提出申报。

据悉,参与国际标准的起草,并且其提案是唯一被采纳为国际标准核心内容的,将被认定为主导制订国际标准的单位;参与国际标准起草,并且其提案被采纳为国际标准重要内容的,将被认定为参与制订国际标准的单位;参与国际标准修订,并且其提案被采纳为国际标准重要内容的,将被认定为国际标准修订单位。

此外,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唯一起草单位”或者“标准文本的‘前言’中排序首位的起草单位”之一者,可视为主导制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单位。

记者从市质监局获悉,去年来,我市以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为契机,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各级标准制修订工作,全市新增标准制修订数量创历史新高。

去年以来,全市共有140家企事业单位主导或参与完成了132项各级标准的制修订,并获得市级标准化工作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共922万元。其中,七匹狼、柒牌、九牧王、匹克、三六一度、九牧厨卫、南方路机等59家企事业单位完成了50项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鸿星尔克、浩沙、信和新材料等55家企事业单位完成了67项行业标准制修订;利郎、冠福等23家企事业单位完成了11项地方标准制修订;我市新增制订4项团体标准,团体标准的制订取得零的突破。此外,我市还有21家企事业单位主导或参与制订的9项标准获得2016年福建省标准贡献奖。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5项,全市新获省级标准贡献奖数量再创新高。

资金补助最高可达100万元

据悉,此次申请补助资金的单位应根据补助项目的性质向受理机关提交《泉州市标准化工作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如申请国际标准研制专项补助的,应提交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参与制订相关国际标准的有效证明材料。申请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研制专项补助的,应提交法定主管部门批准发布该标准的文件或已正式发布的标准文本。

县(市、区)项目向所在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直属各分局)申报,相关部门审核时除审核所报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外,还将把失信被执行人及涉黑涉恶企业排除于申报名单之外。

我市质监部门将按照企业参与标准制订的不同程度,对申报企业给予相应资金补助。如被认定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主导单位或第一起草单位的单位,可分别获得一次性10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补助;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排名在前8位)、行业标准(排名在前5位)的单位,可分别获得一次性20万元、8万元、5万元的补助等。

荣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标准制修订的主导单位或第一起草单位,可分别获得一次性6万元、4万元和2万元的补助。荣获“福建省标准贡献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标准制修订主导单位或第一起草单位,可分别获得一次性5万元、3万元和1万元的补助。(记者陈云青 通讯员郑珺瑜)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