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全市所有行政村年底前实现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

泉州晚报

根据省里统一部署,泉州市于2017年启动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三年行动。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面,今年年底前,我市将推动626个行政村建立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实现全市2060个行政村生活垃圾治理全覆盖的目标。

为提升人居环境,2012年市委、市政府召开建设“美丽乡村”动员大会,出台《泉州市建设“美丽乡村”五年行动计划(2012—2016)》,吹响了“美丽乡村”建设的号角。根据该行动计划,我市在全省率先实行农村环境卫生清洁和保洁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推行农村垃圾“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乡镇中转和县处理”模式,市里实行每月“一评一奖一公布”,促进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一清一保一机制”,以实现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全域覆盖。几年来,在经费保障和常态化考评督促下,我市农村人居环境面貌变化巨大,绝大多数村庄主次干道整洁、有序,垃圾日产日清,一派清新景象。

为有效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我市分别印发《泉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泉州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行动方案》。其中,《泉州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行动方案》提出,2017年至2019年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攻坚行动,至2018年全市2060个行政村建立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所有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实现全市乡镇垃圾转运系统全覆盖。

市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对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情况进行考评。从近日公布的第二季度抽查情况看,工作较好的县(市、区)有洛江区、台商投资区、南安市;考评成绩较好的乡镇有南安蓬华镇、台商投资区张坂镇、晋江市内坑镇、惠安县东桥镇;考评成绩较好的村庄有洛江区河市镇鸟关村,南安市蓬华镇蓬岛村、黎明村、黎阳村,乐峰镇飞云村。下一步,各县(市、区)将重点抓好“村自查、镇半月查、县月查”三个环节,做到县、乡、村三级监督考评全覆盖;采取村民自治和“一事一议”方式,向每户村民收取60元—120元保洁费,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建设,保障“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城乡一体化处理机制顺畅运行。(记者陈淑华 通讯员郑金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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