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存在失信行为,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将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的惩戒。记者近日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泉州市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已于近日印发,将对社会组织加强信用约束和管理。□记者 林书修 通讯员 吴晓楠
社会组织严重失信将面临惩戒措施
社会组织是指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目前,全市共登记全市性社会组织803家,其中社会团体596家、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192家、基金会15家。
“社会组织的快速发展,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负责人介绍,根据该管理办法,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与失信黑名单属于对社会组织的信用约束和惩戒,不免除其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履行的义务,社会组织被载入异常名录或失信黑名单的,不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根据该管理办法规定,对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可以采取或者建议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一系列惩戒措施。具体来说,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社会组织将被列入重点监督管理对象,有关部门将不给予资金资助、不向该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不授予相关荣誉称号;社会组织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将作为取消或者降低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的重要参考,不得申报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和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已认定的按规定予以取消。
异常名录及失信黑名单将及时公示
市民政局提醒,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失信黑名单将及时通过我市主要媒体及“泉州文明网”“信用泉州”和“泉州民政网”等网站发布。“市民参与社会组织活动应注意查看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看该组织是否合法登记,是否在其核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对于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社会组织,还应查验其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和募捐方案,看其是否具有公开募捐资格,是否在规定区域和方案确定的时间内开展募捐。”市民政局提醒,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加入某个社会组织或与其合作时,可以事先通过中国社会组织网点击“全国社会组织信息查询”或者微信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点击“我要查询”,查验该社会组织是否具备合法身份,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