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开始申领 泉州首日受理1200多件申请

泉州晚报

9月1日起,泉州市各个派出所开始受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请。记者从泉州市公安局户政支队获悉,首日泉州共受理1200多件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申请。

9月1日虽是星期六,但各受理点均正常受理业务。当日上午7时40分,鲤城鲤中派出所受理了全市第一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请,来自香港的陈女士成为泉州首位受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香港居民。

在洛江万安派出所,台湾翁先生一家8口人一起来申领居住证,最小的是他4岁的女儿,在泉州读幼儿园。翁先生一家在泉州安家多年,如今三代同堂。他说,居住证的兼容性,找工作、就学、就医享受与大陆居民“同等待遇”,可以为台胞们在大陆的工作和生活带来很多便利。

据悉,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于9月1日正式实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申领也于同日开始。根据规定,港澳台居民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港澳台居民,根据本人的意愿,可以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的通行证,到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证件有效期限为5年。据介绍,证件办理周期不超过20个工作日,领取时需由本人到受理窗口并检验指纹。(记者林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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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享受的权利

办理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享受3项权利、6项基本公共服务、9项便利。包括:

3项权利:1.劳动就业;2.参加社会保险;3.依法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6项基本公共服务:1.义务教育;2.基本公共就业服务;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4.公共文化体育服务;5.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6.国家及居住地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9项便利:1.在居住地办理机动车登记;2.申领机动车驾驶证;3.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4.办理生育服务登记;5.在内地(大陆)住宿旅馆;6.乘坐国内航班、火车等交通运输工具;7.办理银行、保险、证券和期货等金融业务;8.与内地(大陆)居民同等待遇购物、购买公园及各类文体场馆门票进行文化娱乐商旅消费;9.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