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市扫黑办出台《群众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深入推进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鼓励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群众可来电、来信或直接来人向公安机关举报线索,公安机关查实后将依照规定支付奖励金,并为举报人严格保密。市本级举报受理电话:0595—22180305,110,举报电子邮箱:qzshce@163.com。(记者林加华)
细分11类黑恶势力线索范围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侵占海域、霸占渔区、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和组织出国(境)实施绑架、抢劫、滋扰等暴力威胁侨胞和损害我国形象的黑恶势力。
黑社会性质组织有4大特征
1.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2.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3.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4.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群众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联系方式及地址
单位 举报电话 电子邮箱 来人来信地址
泉州市 110、22180305 qzshce@163.com 泉州市鲤城区东街62号市公安局机关大楼三层“扫黑办”
鲤城区 22202218 lichengsaohei@163.com 鲤城区浮桥街道繁荣路117号
丰泽区 22539110 fengzesaohei@163.com 丰泽区刺桐南路84号交警大楼刑侦大队
洛江区 22639992 qzsljga@163.com 洛江区万安街道安平路1号
台商区 27393076 qztstzqfj@163.com 台商投资区张坂镇上雪88号区公安分局“扫黑办”
泉港区 87989110 quangangsh@163.com 泉港区南北五路535号
晋江市 12345、 82288110 jinjiangsaohei@163.com 晋江市和平中路1号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扫黑办”
石狮市 88719160 shishisaohei@163.com 石狮市八七路528号
南安市 86399000 nanansaohei@163.com 南安市溪美湖中路36号“扫黑办”
惠安县 87390142、87390110 huiansaohei@163.com 惠安县螺城镇学园路168号
安溪县 23233544 anxisaohei@163.com 安溪县凤城镇河滨南路777号
永春县 23874112 ycxz23895103@126.com 永春县桃城镇通州路959号
德化县 23562062 dehuasaohei@163.com 德化县浔中镇浔北路6号
开发区 22462110 kaifaqusaohei@163.com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善丰路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