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泉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2018年8月中旬开始,开展十二届市委第五轮第四批巡察,被巡察单位为市财政局、农业局、交通委党组和南安市水头镇、惠安县崇武镇、德化县浔中镇,巡察时间一个月左右。日前,6个巡察组已进驻被巡察单位。(记者许雅玲 通讯员黄成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