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认定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58个

福建日报

据福建省财政厅消息,近日,省级财政下达500万元对11个(含厦门1个)首次被认定为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的管理单位,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此外,对示范区内提供信息交流、智能管理、人才培养、技术支撑、检验检测、营销推广等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或具有引领、带动、转型、融合优势的现代服务业项目,经评审认定为提升园区核心竞争力的项目,省级财政还将给予补助或贷款贴息。

截至目前,全省共认定三批58个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其中,旅游休闲区13个、创业产业园11个、现代物流园10个、现代专业交易市场10个、电子商务产业园8个、信息软件产业园3个、综合型服务业集聚区和健康养生园3个。

[责任编辑:黄姗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