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上半年查处31名厅局级干部 268名县处级干部

中国新闻网

内蒙古上半年查处31名厅局级干部268名县处级干部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张林虎 摄

中新网呼和浩特8月17日电 (张林虎)17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8年上半年案件查办、专项工作、信访举报受理和巡视监督等有关工作“成绩单”。

内蒙古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亢学栋表示,2018年上半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16466件,立案442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521人。严肃查处了内蒙古水利厅厅长付万惠、赤峰市原副市长于文涛、内蒙古扶贫办副主任王幂生、乌海市政府秘书长齐国芳等31名厅局级干部和乌海市海南区委原书记苏和等268名县处级干部。同时,加强防逃追逃追赃工作,共追回外逃人员8人,其中红通人员1人。

与此同时,在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面,上半年全区共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63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78人,组织处理504人,移送司法机关17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65期363起;在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治理工作方面,全区共立案查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83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85人,组织处理291人,移送司法机关52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73期337起;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面,全区共立案查处党员领导干部涉黑涉恶和“保护伞”问题25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人,组织处理6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在基层“三务”公开监督工作方面,全区立案查处“三务”公开问题12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9人,组织处理109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