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了解到,市档案局、市民政局联合印发《通知》,要求提高民政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和有效利用水平,更好地实现档案为民服务。
今年年初,我省出台的《福建省数字档案共享管理办法》明确要求,以后将实现“公民可以凭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证件在数字档案查询平台进行身份确认后,远程利用记载有关本人婚姻登记、学籍学历、工龄、职称、获奖荣誉、离退休、土地房产权属等证明性数字档案”。
《通知》提出,将加大我市涉民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力度,把民生档案数字化列入单位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按照“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的原则,加快传统载体民生档案的数字化转化工作,逐步建立民生档案全文数据库与多媒体档案数据库。市档案局相关人士介绍,此举将为今后实现民生档案的远程共享打下扎实基础,进一步增强档案服务于民的能力,真正做到档案惠民、便民。(记者蔡紫旻 通讯员黄金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