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儿童电梯惊魂屡上演 泉州商场超市暗藏隐患现象普遍

泉州晚报

【关注公共安全】监管缺位 “电梯惊魂”屡上演

家长直接将婴儿车推到手扶梯上,忽视安全隐患。

日前,央视新闻报道安徽宁国一家超市的自动扶梯运行中,整个梯级突然塌陷倾斜产生挤压变形,经查,这是由于一把钥匙卡入了电梯导轨所致;7月29日10时,山东菏泽单县某商城的电梯上一个四岁女孩左脚卡进电梯……多起自动扶梯事故让人再次关注电梯的乘坐安全问题。时下正值暑假,儿童乘坐电梯频发安全事故不免让人揪心,为何小孩乘坐电梯时事故频发?记者对此展开调查。

案例篇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暑期小孩乘坐电梯时发生意外的现象并不少见。

小孩乘电梯 意外事故频发

去年11月14日,来自江西的两岁小孩跟着家人到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某超市购物,他从下行的手扶梯往上走,结果不慎摔倒被夹伤。

今年7月7日晚,广东佛山南海区兴沥雄广场,一位三岁小朋友在电梯下行口四根手指被夹,民警和消防耗时40分钟的救援后,小孩被成功救出。

7月15日10时,北京市商场里一名一岁多的女孩摇摇晃晃走在下行的电梯摔倒,左手三根手指,右手两根手指被轧断,经医院手术效果不理想,最终鉴定为七级残疾。

7月23日18时,一名两岁男孩在浙江省台州玉环市清港镇下湫综合市场内的自动扶梯“咬”住手臂。

7月29日10时许,山东省菏泽单县某商城,一个4岁的女孩,挣脱母亲双手后摔倒在运行的电梯上,左脚卡在电梯里。

……

调查篇

乘坐扶梯时,家长把孩子举到头顶;家长单手抱孩子,另一只手拉着推车;孩子们没有大人看管,在电梯内上下乱窜……连日来,记者在中心市区的商场、超市内看到,种种暗藏安全隐患的现象十分普遍。据悉,2014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正式实施,其中规定“儿童乘电梯要有成年人陪同看护”。

孩子独自在扶梯上嬉戏打闹

记者在走访中看到,有不少孩子独自在扶梯上玩耍,亦有不少孩子在扶梯上追逐打闹。

7月31日10时,在浦西万达广场,记者看到一个小女孩独自下扶梯,手里拿着个气球,小女孩将气球抛向空中又接住。眼看着气球抛远滚下扶梯,小女孩连下几个阶梯追气球。还好前面有位阿姨及时制止,并将气球捡给女孩。

随后,有两名小男孩为争夺一瓶饮料,在扶梯上追逐嬉闹起来,他们在抢饮料的过程中,个子小的男孩还差点摔倒。

家长只顾看手机 未照看孩子

有时,尽管孩子在家长的看护下搭乘电梯,但危险的画面依然频频发生。

8月1日19时,在东海泰禾广场,一名四五岁的小女孩与爷爷来到电梯口处,爷爷遇到熟人停下聊天,小女孩径直走下扶梯口,幸好被旁人及时“揪住”。另外一对父子上扶梯,家长的眼睛始终一直停留在手机屏幕上,而小孩自顾自地在电梯上蹦蹦跳跳,在临近扶梯口时,小孩蹦起来,一个踉跄差点摔倒。

不顾禁令 婴儿车直接上扶梯

乘坐手扶电梯时,通常入口处都有乘坐扶梯的注意事项。其中一条规定就是“勿将婴儿车、手推车推上电扶梯,携带大型行李时不要使用电扶梯。”然而,记者走访中,看到不少家长推“车”上下扶梯。

8月1日11时,记者在浦西万达广场看到了危险的一幕。一位妈妈带着一位骑着儿童三轮车的孩子进到商场,到了扶梯口,妈妈没有让小孩下车,而是一把抓住小孩的手臂,不管不顾地就上了扶梯。记者看到小孩一只手握着车把,一只手捂着肚子,哭喊着被他妈妈拉扯着。而儿童自行车,前轮在上一级阶梯,后两轮贴着下一级阶梯,小孩和车子一路倾斜地上行。妈妈并没有感觉到危险,只是用力扯着小孩的左臂。

分析篇

近几年的暑假,全国各地接连上演“电梯惊魂”,不少孩子在乘坐电梯时被“咬”伤。那么,为何多数的“受害者”都是小孩呢?

家长监护不到位成主因

多位专家表示,发生电梯“咬”人事件的主要原因,还有家长安全意识比较淡薄造成的。市区某大型商场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的工作人员看到有小孩在电梯玩耍时都会上前制止,但有时还是防不胜防,不少家长太粗心,监护不到位。

据悉,针对“儿童乘坐电梯要有成年人陪同看护”的规定,商场的每部手扶电梯上都贴有相关安全提示:“必须拉紧小孩”、“脚须离开梯级边缘,站在黄色边界内”、“禁止手推轮椅”、“12岁以下儿童乘坐自动扶梯时需有成年人陪同”……不过,记者走访发现,不少家长并未注意到安全提示,未按要求看护好孩子。

从事特种设备经营的业内人士王经理认为,电梯使用不当,还表现在应急处置不当。如扶梯上下口都设有红色急停按钮,但眼看着孩子被卷入,却没有任何人去按这个按钮。“绝大多数人缺乏电梯安全知识,加强这方面的教育很有必要。”

管理方未配管理员值守

除了家长监护不到位,电梯管理方管理不到位也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采访中,多名大型超市的工作人员均表示,在每个电梯口都有相关安全措施,提醒小孩、老人要在家人的陪同下乘坐电梯。比如浦西万达广场的乐购超市扶梯处,有小广播循环播放安全须知。不过走访中,却很难看到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在公共电梯周边值守。

“公共电梯基本都无人看管,发生事故后当然就无法及时应对。”市民徐先生认为,作为电梯管理方应该完善相应的防范措施,比如在每部电梯口安排安保人员,及时应对发生的事故,同时也可以第一时间排除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

“部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经营业主对于如何搞好安全生产缺乏针对性的措施,机构、人员、资金等方面保障不到位,一些企业特种设备从业人员流动性大,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不高,自我监管水平较低。”王经理坦言,不少物管公司认为,只要自己和电梯生产、维保企业签订了合同就万事大吉。事实上,签订合同并不意味着转移安全责任,电梯出了安全事故,物管同样有责。与此相应,一些物业管理方甚至没有配置电梯管理员岗位,而是由不懂电梯技术的保安代管。

(记者 张晓明 实习生 金师芳 赵金玲 文/图)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