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为台胞安居乐业提供保障
义务教育阶段政策同步适用台胞子女
泉州网8月2日讯 (记者蔡紫旻)记者日前从市台办了解到,为方便台胞在泉安居乐业,我市在教育、住房、劳动保障等方面推出一系列举措,为台胞提供多项优惠政策。
为落实台湾同胞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与本地居民享有同等待遇,我市在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坚持的“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统筹安排”原则,同步适用于台胞子女。台商区为台湾同胞子女统筹安排就学,将区内所有台湾人才子女,纳入优质学区招生对象。石狮将区域内经商办企业或合法正常居住的台商子女,纳入初中阶段“照顾录取”对象。
为台胞提供保障性住房及人才公寓。为了方便台胞咨询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市住建局设立专门工作电话,作为全市台胞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咨询或受理联系电话。接下来,我市将对《泉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规定》重新修改公布,把来泉暂住的台湾同胞纳入我市住房保障范围。晋江、安溪等多地都将为台湾优秀人才建设人才公寓、人才周转房。
支持台胞在泉州享受同等劳动保障待遇。如台商区加强对台籍职工的服务和帮扶,开展节假日、会员生日、生病住院等慰问活动,对符合条件的台湾职工纳入工会职工医疗互助范围;设立台籍职工法律服务专员、台籍职工维权联络员等,负责依法维护台籍职工合法权益,为权益受到侵害的员工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法律维权“全程帮”等。
同时,鼓励在泉台湾科技人员进入学会。在各个学会换届时,适当考虑吸收在泉台湾科技人员进入学会理事会。目前,市湿地学会聘请台湾专家作为学会顾问;市科协在台资企业高品检验所和阿珀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设置专家工作站等。支持台湾同胞和相关社团参与扶贫、支教、公益、社区建设等基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