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坚执行难终极“亮剑”
恶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有财产,耍小聪明拒不执行;暴力抗法拒执行……在“基本解决执行难”进入关键期、深水区时,唯有对这些行为终极“亮剑”,才能震慑被执行人,才能更有力地促进执行。昨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泉州法院打击拒执犯罪十大典型案例。据悉,2017年以来,全市已有60人因拒执罪被判刑。 (记者 黄墩良 文/图)
去年12月,鲤城法院对一批拒执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
案例一 房屋被拍卖 恐吓威胁买主
2016年4月29日,经仲裁裁决,蔡雪辉应偿还某银行借款本金62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王某玲等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王某玲及蔡雪辉等人逾期不履行该债务。
当年6月15日,法院裁定拍卖蔡雪辉等人相应价值的财产,后依法委托拍卖公司对王某玲所有的址在石狮服装城百灵街百宏商贸中心的房屋(以下简称石狮百宏商贸房屋)进行拍卖。
去年7月19日,涉案的石狮百宏商贸房屋进行第三次拍卖,陈某添、陈某荣代表泉州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以398万元的价格竞得该标的。在拍卖过程中,蔡雪辉采取言语恐吓等方式要求现场人员不要参与竞拍,在拍卖结束后探听竞买者身份并予以言语威胁。
同月22日下午2时许,蔡雪辉带领多名男子到贸易公司的办公场所,要求陈某添放弃购买石狮百宏商贸房屋。陈某添报警,后经公安人员出警劝导后,蔡雪辉一方留下三人与陈某添协商,其余随行人员才自行离开。同月23日晚上11时许,蔡雪辉和杜某煌一起到陈某添的家门口,蔡雪辉与陈某添及其妻子陈某钦发生口角及肢体冲突,陈某添再次报警。
去年11月7日,蔡雪辉因涉嫌拒不执行裁定罪被公安人员抓获。
石狮法院经审理认为,蔡雪辉对人民法院的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该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裁定罪。蔡雪辉的行为不仅导致法院执行工作受到阻碍,也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损害了司法权威,因此依法从重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案例二 季度租金100万元 转移收入逃避执行
2016年7月4日,晋江市陈埭某鞋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鞋服公司)依据已生效民事判决书,向晋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福建上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上正公司)等偿还借款600万元及相应利息。
执行过程中,在上正公司法定代表人留拥进的授意下,公司出纳留某萍将该公司位于惠安县惠东工业区的厂房及设备分别于2016年7月20日以每季度租金8.16万元的价格租赁给某鞋面厂、于2016年8月5日以每季度租金2.4万元的价格租赁给苏某兰、于2016年10月14日以每季度100万元的价格租赁给泉州某家具有限公司。同时,为逃避执行,留拥进指定承租方将租金转入留某萍的个人银行账户并挪作他用,其中,有102万元被转至戴某龙的银行账户。案发后,该款项被公安机关冻结,用于执行分配。案发后,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偿还490万元。
晋江法院经审理认为,上正公司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被告人留拥进作为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鉴于其有在案发后积极配合判决执行等情节,依法一审判处被告单位上正公司罚金10万元,留拥进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案例三 卖房款200多万元 分文未还债务
2016年8月1日,徐某川依据已生效民事判决书,向丰泽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王佳佳(女)偿还欠款48万元及利息。
丰泽法院立案受理后,依法向王佳佳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当年8月10日,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分期还款,王佳佳又于2017年3月向徐某川提供了协议保证书,但她在偿还3万元后未再继续履行还款义务。去年4月,她将其名下的一套位于泉州市区的房子及一个车位卖掉,得款2114300元,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但售房款未予清偿该债务。此后,法院又多次通知王佳佳履行义务,但其仍拒不履行。
丰泽法院经审理认为,王佳佳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她主动投案自首,并由其家属代为履行部分还款义务等情节,法院依法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其他七个典型案例
闵慧真非法处置冻结的财产、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
黄阿元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
王国雄拒不执行判决罪案
陈金桂、易火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
许清卫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
洪长江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
林秋生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
(墩良 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