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泉开展河道管理条例检查

泉州晚报

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泉州网7月7日讯 (记者颜雅婷)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安排,7月4日至5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黄琪玉率队到泉州市开展《福建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委员、省人大代表参加了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察看了永春县岵山镇金溪和洛江区河市洛阳江东溪支流保护整治等情况,并召开汇报会,听取泉州市、永春县、洛江区政府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汇报。

黄琪玉充分肯定了泉州市、县(市、区)两级贯彻实施《条例》取得的成效。他指出,泉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成效显著,在全国有较大影响;河道规划率先完成,做到多规合一;按照各具特色、清新自然、富有野趣的要求,统筹河道建设、保护、管理,工作扎实;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在立法保障等方面也取得较大进展。他强调,要更加重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水生态环境;要更严保护,强化岸线管理、普法宣传、源头治理、统筹结合,严格涉河项目审批,严格执法。黄琪玉要求,贯彻实施《条例》要更有实效,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达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道保护管理目标。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陈万里、副主任许文贵,市政府副市长肖汉辉,市政协副主席陈益等参加活动。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