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教育改革:到2020年县市区一中都要有初中部

海峡导报

­  ▲漳州市金峰实验小学效果图,预计2020年4月竣工

­  到2020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5%以上,基本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51-55人班额比例控制在10%以内,并逐步使学校规模和班额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到2020年,原则上各县(市、区)一中都要复办初中部或建立初中分校……这些是导报记者昨日从漳州市政府日前下发的《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中获悉的。

­  每1万-1.5万人设1所完小 每3万-5万人设1所初中

­  按每1万-1.5万人口设置1所完小(完全小学)、每3万-5万人口设置1所初中的原则,修订完善中小学校布局规划,并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不得随意变更。

­  适时调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原则上小学1-3年级学生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路途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小时;4-6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可适当寄宿,具体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  人口较为集中、生源有保障的村单独或与相邻村联合设置完全小学;地处偏远、生源较少的地方,一般在村设置低年级学段的小规模学校,在乡镇设置寄宿制中心学校。

­  因撤并学校造成学生就学困难的,县级政府要采取提供校车、增设公交线路、安排午膳、完善寄宿设施等措施妥善解决。

­  新建居住区配套公办校 须与首期项目同步交付

­  规划条件中要求配建学校的项目,配套学校与住宅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老城区改造配套学校建设不足和未达到配建学校标准的小规模居住区,由当地政府统筹新建或改扩建配套学校。

­  力争2019年秋季开学前,各地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达到省确定的基本办学标准。到2020年,各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资源配置综合差异系数基本达到国家“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认定要求。

­  到2020年,原则上各县(市、区)一中都要复办初中部或建立初中分校。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按不低于50%的比例向城乡初中分配。

­  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

­  全面推行教师竞聘上岗制度。

­  县域内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教师每学年交流轮岗到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确保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  市、县两级政府设立中小学班主任绩效考核专项资金,在核定的资金总额内,对年度考核合格的班主任,每人每月按幼儿园300元、小学400元、中学500元的标准予以核发,考核优秀的适当提高标准,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发放。(海峡导报记者 赖雅红 资料图)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