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技创新券补助专项资金下达 87家泉企获补助

泉州晚报

日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下达2018年度科技创新券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泉州市87家企业共获得补助资金406.7万元,获补助企业数量位居全省第二位,获补助金额位列全省第三位。

福建省科技创新券补助专项资金于2016年设立,主要用于补助科技企业、创客围绕自身研发需要而向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机构购买检验检测、仪器设备使用、知识产权、数据分析、法律咨询、创业培训等科技创新服务的支出费用,以及省大仪平台单位向相关服务机构支付的设备维修、测试技术咨询的费用。申请对象须依已实际支付并取得发票的上述各项费用合计50%内申请补助,申请额不低于1万元,科技企业不超过20万元,创客不超过3万元,省大仪平台单位不超过6万元。

此次申报补助的科技创新服务支出费用发生范围为2017年1月至10月,经企业(创客)申请,各地科技部门归口审核、组织专家评审,最终上报省科技厅审批,全省共确定537家单位获得补助经费2782.6万元。(记者王树帆)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