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开展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查处涉枪涉爆225起

今日泉州网[责任编辑:林春婷]

石狮开展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查处涉枪涉爆225起

今日泉州网5月31日讯 (记者 林雅萍 通讯员 王伟斌 林春城)5月31日上午,石狮市就开展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进行通报。记者获悉,自2017年以来,石狮市公安局共查处涉枪涉爆(含烟花爆竹)违法行为225起,其中:刑事案件15起、治安行政案件210起;刑事拘留16人、行政拘留210人;收缴非法烟花爆竹1700余件、枪支59把、子弹1032发、仿真枪225把、管制刀具4680把,打击成效显著。

为依法严管严控枪爆物品,严厉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全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石狮市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两年的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石狮开展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查处涉枪涉爆225起

据了解,石狮市成立了由石狮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宏同志担任总召集人,市公安局刘南辉局长担任常务召集人,市公安局副局长庄强、胡俊峰担任召集人,市公安局、市委宣传部、综治办、网信办、市武装部、市法院、检察院、经济局、司法局、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交通和城市建设局、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侨台外事局、安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石狮海关等16个单位和部门参加的市打击整治枪支爆炸物品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制度。同时,石狮市公安局筹集了30万元设立专项举报奖励资金。

在调动各方积极性的同时加强宣传,实施“面上发声”、“点上直通”、“核查奖励”三个工程。在“面上发声”上,积极协调石狮市电视台、广播电台、石狮日报社等媒体跟踪报道;利用“石狮公安”、“石狮治安”等微博、微信平台,在网络上发送各类宣传信息10万多条;广泛发动旅馆业等行业场所通过LED宣传栏等形式播放“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行动宣传标语152条,及时通报行动内容及举报方式;积极协调市政法委、综治办在《石狮日报》专版每日刊登“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宣传标语,及时通报工作动态;同时结合市区“禁炮”踩街活动宣传“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相关信息等。在“点上直通”上,石狮市公安局在涉爆单位、社区、村庄、居民小区等广泛张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统一印制下发的《通告》200份;向辖区内所有涉爆单位法人代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发送5轮105578条警示短信;印制《枪支弹药、爆炸物品零持有承诺书》20万份、《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15万份,发放到各基层单位,发动综治和社区(村居)干部逐家逐户上门签订承诺书和对全市在校中小学生逐人发放信件。在“核查奖励”上,石狮市公安局筹集30万元作为举报奖励金,制定奖励标准,发动群众踊跃举报。截止目前,已兑现群众举报奖励12.4万元。同时,石狮市公安局将专项行动纳入局绩效考评,将破案、查处和收缴等项目均纳入考评内容,以绩效考评作为杠杆来提高工作积极性,促使各派出所呈现出一派“你追我赶”的工作态势。

行动开展以来,石狮市公安局根据《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认真对全市涉爆人员160人进行全面梳理,有效地杜绝了各种安全隐患固疾。会同市烟管办成员单位对共5次全市42家烟花爆竹行业进行全面检查;4次组织涉爆单位召开安全监管工作会,要求安全规范地作业;石狮市公安局枪管会3次组织对全局19个配枪部门开展安全大检查;4次组织全市物流、寄递企业安全监管工作会,督促落实开包验视、实名收寄等制度;加强对入境交通工具的安全检查,深化安全大检查大清理大整改,建立健全分级负责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强化督导检查,把专项行动纳入局督察部门日常工作,以保证工作取得实效。

据悉,石狮市公安局于4月16日至18日组织开展了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雷霆一号”集中统一行动,加大对9个出城卡点过往疑车疑人疑物加大盘查力度,在全市全面开展“拉网式”排查、“地毯式”收缴力度,对可能存在非法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的场所、部位的清查力度,对查获的违法人员严格依法查处。

据相关人员介绍到,下一步工作中,石狮市公安局将严格按工作方案稳步推进,积极探索多部门多警种协同、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枪爆违法犯罪活动,铲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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